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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直系血亲或旁系血亲公共设施保留地赠与税徵免大不同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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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105 台北市松山区复兴北路33-1号10楼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房东因房客提前退租而以押金扣抵应收之违约金属其他所得,应於取得年度合并当年度各类所得,办理个人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 该局说明,个人出租不动产向房客收取押金,嗣后因房客提前退租,而以押金扣抵应收取之违约金,核属所得税法第14条第1项第10类规定之其他所得,应合并该年度之综合所得,申报纳税。 该局举例说明,甲君於113年1月与房客乙君签订期间为1年之租赁契约,每月租金新台币(下同)30万元,甲君并依约向乙君收取1个月押金30万元,惟乙君於同年6月因外派至国外工作而提前解约,甲君依租赁契约向乙君收取1个月租金金额之违约金,并以押金扣抵。嗣该局查核发现,甲君办理113年度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时,漏未申报该笔所得,除核定补徵所漏税额外,并依所得税法第110条规定,按所漏税额处2倍以下罚锾。 该局提醒,民众如有各类所得漏未申报情事,在未经检举、未经税捐稽徵机关或财政部指定调查人员进行调查前,自动向户籍所在地稽徵机关补报并补缴所漏税款,可依税捐稽徵法第48条之1规定,加计利息免予处罚。 https://www.focpa.url.tw/hot_529073.html 房东因房客提前退租而没收之押金属其他所得,应於取得年度申报综合所得税 2026-01-16 2027-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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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近来常接获民众来电询问赠与亲属公共设施保留地课徵赠与税之相关问题,值得注意的是,赠与对象为直系血亲或旁系血亲关联得否适用免徵赠与税之规定。

  该局说明,依都市计画法第50条之1规定,公共设施保留地因配偶、直系血亲间之赠与而移转者,免徵赠与税,将公共设施保留地赠与旁系血亲如兄弟姊妹则不适用,仍应依法课徵赠与税。

  该局举例说明,甲君欲将名下A、B二笔公共设施保留地,公告现值各新台币(下同)500万元、300万元,分别赠与女儿乙君及妹妹丙君。赠与女儿乙君A地500万元得依法免徵赠与税,但妹妹丙君为旁系血亲并非都市计划法第50条之1条规定得免徵赠与税之适用对象,爰需缴纳赠与税5.6万元〔(300万元-免税额244万元)x税率10%〕。

  该局提醒民众注意,赠与直系血亲公共设施保留地,应检附都市计画主管机关核发的土地使用分区证明,符合免徵赠与税规定者,始能取得赠与税免税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