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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营营业人未按当年度不得扣抵比例调整税额者,请尽速补报补缴,以免受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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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房东因房客提前退租而以押金扣抵应收之违约金属其他所得,应於取得年度合并当年度各类所得,办理个人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 该局说明,个人出租不动产向房客收取押金,嗣后因房客提前退租,而以押金扣抵应收取之违约金,核属所得税法第14条第1项第10类规定之其他所得,应合并该年度之综合所得,申报纳税。 该局举例说明,甲君於113年1月与房客乙君签订期间为1年之租赁契约,每月租金新台币(下同)30万元,甲君并依约向乙君收取1个月押金30万元,惟乙君於同年6月因外派至国外工作而提前解约,甲君依租赁契约向乙君收取1个月租金金额之违约金,并以押金扣抵。嗣该局查核发现,甲君办理113年度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时,漏未申报该笔所得,除核定补徵所漏税额外,并依所得税法第110条规定,按所漏税额处2倍以下罚锾。 该局提醒,民众如有各类所得漏未申报情事,在未经检举、未经税捐稽徵机关或财政部指定调查人员进行调查前,自动向户籍所在地稽徵机关补报并补缴所漏税款,可依税捐稽徵法第48条之1规定,加计利息免予处罚。 https://www.focpa.url.tw/hot_529073.html 房东因房客提前退租而没收之押金属其他所得,应於取得年度申报综合所得税 2026-01-16 2027-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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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111年11至12月(期)营业税申报期限已结束,会计年度采历年制之兼营应税及免税货物或劳务营业人,除有年度中开始营业或兼营期间未满9个月当年度免办调整外,应於申报时,依「兼营营业人营业税额计算办法」规定,计算当年度不得扣抵比例,调整应纳税额报缴税款。

  该局说明,兼营销售应税及免税货物或劳务、或兼依一般税额及特种税额计算之营业人,依兼营营业人营业税额计算办法第7条规定,於报缴当年度最后一期营业税时,应按当年度不得扣抵比例调整税额后,并同最后一期营业税额办理申报缴纳。惟兼营营业人於年度中开始营业或兼营,其营业或兼营期间未满9个月者,当年度免办理调整,俟次年度最后一期再一并调整申报。另兼营营业人如於年度中改采比例扣抵法或直接扣抵法计算营业税额者,其当年度已经过期间,应於改采比例扣抵法或直接扣抵法前报缴税款之当期,视为当年度最后一期,计算当年度不得扣抵比例,办理年度税额调整。

  该局举例说明,甲公司贩售熟食小吃及生鲜商品,为兼营销售应税及免税货物之营业人,於111年1月15日报缴110年11-12月(期)营业税时,未依兼营营业人营业税额计算办法规定,计算当年度不得扣抵比例调整应纳税额,致虚报进项税额20余万元,经查获除补徵税额外,并按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第51条第1项第5款规定处罚。

  该局吁请兼营营业人再次检视111年11-12月(期)营业税申报资料,倘发现有漏未计算当年度不得扣抵比例调整应纳税额,或有调整计算错误致短漏报税额者,依税捐稽徵法第48条之1规定,在未经检举,未经稽徵机关或财政部指定之调查人员进行调查前,主动向税捐稽徵机关补报及补缴所漏税额,可加息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