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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资之执行业务者及其他所得者,以本人所有房屋供其本人执行业务使用,不得列支租金支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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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105 台北市松山区复兴北路33-1号10楼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房东因房客提前退租而以押金扣抵应收之违约金属其他所得,应於取得年度合并当年度各类所得,办理个人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 该局说明,个人出租不动产向房客收取押金,嗣后因房客提前退租,而以押金扣抵应收取之违约金,核属所得税法第14条第1项第10类规定之其他所得,应合并该年度之综合所得,申报纳税。 该局举例说明,甲君於113年1月与房客乙君签订期间为1年之租赁契约,每月租金新台币(下同)30万元,甲君并依约向乙君收取1个月押金30万元,惟乙君於同年6月因外派至国外工作而提前解约,甲君依租赁契约向乙君收取1个月租金金额之违约金,并以押金扣抵。嗣该局查核发现,甲君办理113年度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时,漏未申报该笔所得,除核定补徵所漏税额外,并依所得税法第110条规定,按所漏税额处2倍以下罚锾。 该局提醒,民众如有各类所得漏未申报情事,在未经检举、未经税捐稽徵机关或财政部指定调查人员进行调查前,自动向户籍所在地稽徵机关补报并补缴所漏税款,可依税捐稽徵法第48条之1规定,加计利息免予处罚。 https://www.focpa.url.tw/hot_529073.html 房东因房客提前退租而没收之押金属其他所得,应於取得年度申报综合所得税 2026-01-16 2027-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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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独资之执行业务者及私人办理补习班、幼儿园与养护疗养院所等其他所得者,以本人所有房屋供其事务所、疗养院所或补习班及幼儿园使用,不得列支执行业务租金支出。

  该局说明,依执行业务所得查核办法第19条第6款规定,执行业务者以本人所有之房屋供其本人为执行业务使用者,不得列支租金支出。但二人以上联合执业之联合事务所,租用其中一执行业务者之自有房屋者,不在此限。另依同办法第2条第2项规定,私人办理之补习班、幼儿园、养护、疗养院(所),不符合免税规定者,其所得之查核准用该办法规定。

  该局举例说明,最近查核某事务所109年度执行业务所得案件时,发现该事务所列报租金费用较前一年度大幅增加,其给付租金虽已依法扣缴所得税款并办理扣缴凭单申报,惟进一步查核时,发现该址房屋系独资之负责人所有,与前揭规定不符,遂予以剔除该项费用。

  该局呼吁,执行业务者及其他所得者列报租金支出时,应确实依执行业务所得查核办法相关规定办理,以免遭剔除补税,影响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