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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间买卖房地,买受人因出卖人违约而经法院判决受领之违约金,应申报缴纳综合所得税。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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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营利事业举办全体员工均可参加之员工旅游所支付之费用,不论是否已依法成立职工福利委员会,均免视为员工之所得;但如以现金定额补贴或仅招待特定员工旅游,则应并计受补贴或受招待员工之所得课税。 该局说明,依财政部83年9月7日台财税第831608021号函规定,营利事业如以现金定额补贴或仅招待特定员工旅游所支付之费用,属对员工之补助,若已成立职工福利委员会者,应认属各该员工之其他所得,并由该职工福利委员会向所辖税捐稽徵机关申报免扣缴凭单;至补助金额超过职工福利金动支标准部分,确由营利事业负担者,或未成立职工福利委员会者,营利事业应合并员工薪资所得扣缴所得税。 该局举例,甲公司未成立职工福利委员会,於114年10月举办员工国外旅游,针对114年上半年度业绩达成率高於责任目标10%以上之员工,补助旅游费用1万元,则甲公司对符合特定条件员工给予之补助,应并计员工之薪资所得扣缴所得税。 该局提醒,营利事业等组织举办员工旅游所支付之费用,请留意前述规定,如有应视为员工之其他所得或薪资所得情形,扣缴单位应依规定申报扣(免)缴凭单。 https://www.focpa.url.tw/hot_531737.html 营利事业员工旅游补助费用,应留意是否并计员工薪资所得扣缴所得税 2026-03-24 2027-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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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个人买受房地,因出卖人违约,经法院判决而由买受人受领之违约金,核属所得税法第14条第1项第10类之其他所得,买受人应以该项收入额减除相关成本及必要费用后之余额为所得额,申报缴纳综合所得税。

该局举例说明,甲君108年1月与乙君约定以新台币(下同)3,000万元向乙君购买台北市房地,旋即给付签约金300万元,事后乙君认为买卖价金过低而反悔不卖,并拒绝支付买卖合约所约定之违约金300万元,甲君乃向法院提起诉讼,109年1月经法院判决确定乙君除应返还甲君支付之签约金300万元外,另应支付违约金300万元,乙君依判决结果於109年2月支付甲君上开违约金额,惟甲君收取后未将收受之款项并入其109年度综合所得税申报,经该局查获,遂将该笔违约金扣除相关诉讼等费用30万元后之余额270万元,计入甲君109年度综合所得总额,除补徵税额外,并依所漏税额处2倍以下罚锾。

该局呼吁,民众买卖房地,因一方违约,而经法院判决所受领之违约金,扣除相关成本及必要费用后,依法应申报当年度综合所得税,如有短漏报所得情事,凡未经检举、未经税捐稽徵机关或财政部指定之调查人员进行调查,自动向税捐稽徵机关补报并补缴税款者,依税捐稽徵法第48条之1规定,可加息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