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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人举办尾牙活动支出之进项税额不得申报扣抵销项税额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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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105 台北市松山区复兴北路33-1号10楼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营业人当期销项税额扣抵进项税额后之余额,为当期之应纳或溢付税额,因此不论有无销售额均应申报,其有溢付税额时始可留抵或退还。 该局说明,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第35条第1项规定,营业人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不论有无销售额,应以每2月为1期,於次期开始15日内,填具规定格式之申报书,检附退抵税款及其他有关文件,向主管稽徵机关申报销售额、应纳或溢付营业税额。其有应纳税额者,应先向公库缴纳后,再行申报。 该局举例说明,甲公司115年1至2月因销售额为0元,漏未於法定申报期限内(因本期申报期间末日3月15日适逢例假日,申报期限顺延至次一工作日,即3月16日)申报销售额与应纳税额,迟至同年4月10日始补办理申报,已逾法定申报期限,虽无应纳税额,惟仍须加徵滞报金新台币(下同)1,200元;甲公司倘迟至同年4月16日始补办理申报者,因已逾申报期限30日,则须加徵怠报金3,000元。 该局提醒,营业人纵当期无销售额,仍应依限申报销售额及统一发票明细表,以免逾期受罚。 https://www.focpa.url.tw/hot_534258.html 营业人不论有无销售额,均应按期申报销售额与营业税额 2026-05-21 2027-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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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岁末年终是公司行号举办尾牙活动的旺季,营业人举办尾牙活动取得进项凭证的进项税额,依法不得申报扣抵销项税额。

  该局说明,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以下简称营业税法)第19条第1项第4款规定,营业人购入酬劳员工个人之货物或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扣抵销项税额。因此,营业人举办尾牙活动,以感谢员工一整年工作的辛劳,取得相关餐费及提供员工摸彩奖品等进项凭证,属酬劳员工性质,其进项税额不得申报扣抵销项税额。

  该局举例说明,甲公司109年12月间为酬劳员工辛劳,办理尾牙餐会,并购进供员工摸彩之奖品,系属酬劳员工个人之货物或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扣抵销项税额,惟甲公司误将其进项税额申报扣抵销项税额,涉虚报进项税额经稽徵机关查获除补徵税额外,并依营业税法第51条第1项第5款规定,按所漏税额处5倍以下罚锾。

  该局提醒,营业人於申报营业税时,应注意是否有列报不得申报扣抵之进项税额。如自行发现违反相关规定,请依税捐稽徵法第48条之1规定,在未经检举、未经税捐稽徵机关或财政部指定之调查人员进行调查前,尽速向所辖稽徵机关补报及加计利息补缴税款,以免受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