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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利事业将预收货款列为营业收入之时点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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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105 台北市松山区复兴北路33-1号10楼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房东因房客提前退租而以押金扣抵应收之违约金属其他所得,应於取得年度合并当年度各类所得,办理个人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 该局说明,个人出租不动产向房客收取押金,嗣后因房客提前退租,而以押金扣抵应收取之违约金,核属所得税法第14条第1项第10类规定之其他所得,应合并该年度之综合所得,申报纳税。 该局举例说明,甲君於113年1月与房客乙君签订期间为1年之租赁契约,每月租金新台币(下同)30万元,甲君并依约向乙君收取1个月押金30万元,惟乙君於同年6月因外派至国外工作而提前解约,甲君依租赁契约向乙君收取1个月租金金额之违约金,并以押金扣抵。嗣该局查核发现,甲君办理113年度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时,漏未申报该笔所得,除核定补徵所漏税额外,并依所得税法第110条规定,按所漏税额处2倍以下罚锾。 该局提醒,民众如有各类所得漏未申报情事,在未经检举、未经税捐稽徵机关或财政部指定调查人员进行调查前,自动向户籍所在地稽徵机关补报并补缴所漏税款,可依税捐稽徵法第48条之1规定,加计利息免予处罚。 https://www.focpa.url.tw/hot_529073.html 房东因房客提前退租而没收之押金属其他所得,应於取得年度申报综合所得税 2026-01-16 2027-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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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日发现108年度营业收入调节说明栏填载「本期预收款」100万余元,且於108年度资产负债表帐列预收货款100万余元,经查销货之机器设备已於109年交付,惟109年度营业收入调节说明栏中却未填载於「上期结转本期预收款」,亦未申报於109年度资产负债表中,该如何处理?

该分局纳保官说明,营利事业销售商品常有预收货款情形,於预收货款时依规定应开立统一发票,并帐列预收货款,嗣交付货品时,才认列营业收入。故营利事业办理所得税结算申报时会产生申报营业收入与开立统一发票金额不一致情形,应於结算申报书内「营业收入调节说明栏」项下调整说明其差异原因。嗣货品交付交易完成,收入已实现,应将帐列预收货款转列为交易完成年度之营业收入。

该分局纳保官进一步说明,上开营利事业销售的机器设备已於109年完成交付,务必转列当年度收入,如有未依规定将以前年度预收款转列於交易完成年度之营业收入,致短漏报所得额的情形,只要是在未经检举、未经稽徵机关或财政部指定之调查人员进行调查前,自行更正营利事业所得税申报书,并就更正后增加之应补徵税额加计利息补缴后向国税局更正申报,即可依税捐稽徵法第48条之1规定免罚。

该分局纳保官提醒,营利事业应多加注意预收货款情形,务必於完成货品交付时转列当年度收入,以免因漏报所得遭补税及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