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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相关租税纾困措施之减免所得额,不列为营利事业基本所得额之加计项目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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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房东因房客提前退租而以押金扣抵应收之违约金属其他所得,应於取得年度合并当年度各类所得,办理个人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 该局说明,个人出租不动产向房客收取押金,嗣后因房客提前退租,而以押金扣抵应收取之违约金,核属所得税法第14条第1项第10类规定之其他所得,应合并该年度之综合所得,申报纳税。 该局举例说明,甲君於113年1月与房客乙君签订期间为1年之租赁契约,每月租金新台币(下同)30万元,甲君并依约向乙君收取1个月押金30万元,惟乙君於同年6月因外派至国外工作而提前解约,甲君依租赁契约向乙君收取1个月租金金额之违约金,并以押金扣抵。嗣该局查核发现,甲君办理113年度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时,漏未申报该笔所得,除核定补徵所漏税额外,并依所得税法第110条规定,按所漏税额处2倍以下罚锾。 该局提醒,民众如有各类所得漏未申报情事,在未经检举、未经税捐稽徵机关或财政部指定调查人员进行调查前,自动向户籍所在地稽徵机关补报并补缴所漏税款,可依税捐稽徵法第48条之1规定,加计利息免予处罚。 https://www.focpa.url.tw/hot_529073.html 房东因房客提前退租而没收之押金属其他所得,应於取得年度申报综合所得税 2026-01-16 2027-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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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营利事业依「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下称纾困条例)第3条第3项规定,给付员工集中(居家)检疫或隔离、员工为照顾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离或检疫家属而请之防疫隔离假,或员工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指挥官所为应变处置指示(例如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指挥官宣布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延后至110年2月22日开学)而得请假期间之薪资,按同条例第4条规定,得就该薪资金额之200%,自当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结算、决算或清算申报之所得额中减除。

  该局指出,依「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员工防疫隔离假薪资费用加倍减除办法」第4条规定,营利事业给付员工请假期间之薪资金额,应减除政府补助款部分,并以税捐稽徵机关核定数为准。如已适用其他法律规定之租税优惠,不得重复申请适用,且按前开规定得减除之金额,以减除当年度依所得税法规定计算之所得额至零为限。另依纾困条例第9条之1规定自政府领取之补贴、补助、津贴、奖励及补偿,免纳所得税。前述加倍减除金额及自政府领取补贴适用免税规定金额,不列为所得基本税额条例第7条第1项第10款规定应加计营利事业基本所得额之项目。

  该局说明,营利事业应於办理109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结算申报时,依规定格式填报申报书及租税减免附册,并检附员工请假纪录文件、各级卫生主管机关开立之受隔离检疫证明文件、薪资金额证明及薪资计算明细表等相关文件并同申报附件资料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