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1
最新资讯
2
税务新闻
3
公司之盈亏互抵,前十年核定亏损应以抵减各该期不计入所得额之投资收益后之余额,自本年度纯益额中扣除4
https://www.focpa.url.tw/ 建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建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105 台北市松山区复兴北路33-1号10楼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房东因房客提前退租而以押金扣抵应收之违约金属其他所得,应於取得年度合并当年度各类所得,办理个人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 该局说明,个人出租不动产向房客收取押金,嗣后因房客提前退租,而以押金扣抵应收取之违约金,核属所得税法第14条第1项第10类规定之其他所得,应合并该年度之综合所得,申报纳税。 该局举例说明,甲君於113年1月与房客乙君签订期间为1年之租赁契约,每月租金新台币(下同)30万元,甲君并依约向乙君收取1个月押金30万元,惟乙君於同年6月因外派至国外工作而提前解约,甲君依租赁契约向乙君收取1个月租金金额之违约金,并以押金扣抵。嗣该局查核发现,甲君办理113年度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时,漏未申报该笔所得,除核定补徵所漏税额外,并依所得税法第110条规定,按所漏税额处2倍以下罚锾。 该局提醒,民众如有各类所得漏未申报情事,在未经检举、未经税捐稽徵机关或财政部指定调查人员进行调查前,自动向户籍所在地稽徵机关补报并补缴所漏税款,可依税捐稽徵法第48条之1规定,加计利息免予处罚。 https://www.focpa.url.tw/hot_529073.html 房东因房客提前退租而没收之押金属其他所得,应於取得年度申报综合所得税 2026-01-16 2027-01-16
建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105 台北市松山区复兴北路33-1号10楼 https://www.focpa.url.tw/hot_529073.html
建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105 台北市松山区复兴北路33-1号10楼 https://www.focpa.url.tw/hot_529073.html
https://schema.org/EventMovedOnline https://schema.org/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
2026-01-16 http://schema.org/InStock TWD 0 https://www.focpa.url.tw/hot_529073.html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符合所得税法第39条规定之营利事业申报盈亏互抵时,亏损年度如有获配不计入所得额课税之投资收益,该投资收益应自该期核定亏损中抵减后,再以亏损之余额自本年度纯益额中扣除。

  该局说明,依所得税法第39条规定,公司组织之营利事业,会计帐册簿据完备,亏损及申报扣除年度均使用蓝色申报书或经会计师查核签证,并如期申报者,得将经该管稽徵机关核定前十年内各期亏损,自本年度纯益额中扣除。又依财政部66年3月9日台财税第31580号函规定,公司组织之营利事业适用所得税法第39条规定,自本年度纯益额中扣除各期核定亏损者,应将各该期依所得税法第42条规定不计入所得额之投资收益,先行抵减各该期之核定亏损,再以亏损之余额,自本年度纯益额中扣除。

  该局举例说明,甲公司106年度经稽徵机关核定亏损为800万元,另有依所得税法第42条规定不计入所得额课税之股利收入500万元。107年度纯益额为1,000万元,依所得税法第39条规定自其本(107)年度纯益额中扣除106年度核定亏损时,其不计入所得额课税之股利收入500万元,应自106年度核定亏损800万元中抵减后,以亏损之余额300万元(800万元-500万元)自本年度纯益额1,000万元中扣除。

  该局提醒,适用所得税法第39条规定之营利事业,请注意相关规定,正确计算前十年亏损扣除金额,以免遭稽徵机关调整补税及加计利息,影响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