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1
最新资讯
2
税务新闻
3
个人出售属房地合一课徵所得税范围之房地,不论盈亏,均应办理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税申报4
https://www.focpa.url.tw/ 建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建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105 台北市松山区复兴北路33-1号10楼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迩来接获营业人询问,公司为扩展业务招待客户所支付之旅费、住宿费或馈赠礼品等费用,是否可持相关统一发票申报扣抵营业税销项税额。 该局说明,依据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下称营业税法)第19条第1项第3款规定,交际应酬用之货物或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扣抵销项税额。公司招待客户所支付之旅费、住宿费或馈赠礼品,皆属於交际应酬费用,其支付时所负担之进项税额,不得申报扣抵销项税额。 该局举例说明,甲公司为争取订单,招待乙客户住宿、旅游一并参观甲公司工厂,并向饭店业者支付住宿费用及购买伴手礼费用计新台币(下同)105,000元(含税)。甲公司虽取得相关业者开立之三联式统一发票,惟因前揭费用属交际应酬性质,故前开发票所载之进项税额合计5,000元(105,000/1.05×0.05)不得列入申报扣抵销项税额。若营业人误将此类凭证申报扣抵,经稽徵机关查获后,除依营业税法第51条第1项第5款规定补徵税额外,并按所漏税额处5倍以下罚锾。 该局呼吁,营业人常误认因推广业务所产生之支出,已取得载有统一编号之发票即可列为进项税额申报扣抵销项税额,致发生虚报进项税额情形。营业人如发现后,在未经检举、未经税捐稽徵机关或财政部指定之调查人员进行调查前,自动向所在地国税局分局、稽徵所或服务处补报并补缴所漏税款者,得依税捐稽徵法第48条之1规定,加计利息免予处罚。 https://www.focpa.url.tw/hot_536940.html 招待客户支付之旅费、住宿费及礼品所取得之统一发票其进项税额不得申报扣抵销项税额 2026-07-20 2027-07-20
建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105 台北市松山区复兴北路33-1号10楼 https://www.focpa.url.tw/hot_536940.html
建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105 台北市松山区复兴北路33-1号10楼 https://www.focpa.url.tw/hot_536940.html
https://schema.org/EventMovedOnline https://schema.org/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
2026-07-20 http://schema.org/InStock TWD 0 https://www.focpa.url.tw/hot_536940.html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房地合一课徵所得税新制上路后,个人自105年1月1日起交易103年1月2日以后取得且持有期间在2年以内之房屋、土地,或105年1月1日以后取得之房屋、土地,核属个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税课税范围,不论有所得或损失,均应依规定於所有权移转登记日之次日起30日内办理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税申报,以免受罚。

  该局说明,个人自105年1月1日起出售属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税课税范围之房地,不论交易有所得或损失,均须办理个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税申报,并应在交易之房屋、土地完成所有权移转登记日之次日起算30日内,使用自然人凭证、金融凭证、已注册健保卡、纳税义务人身分证统一编号+户口名簿户号,透过网路办理申报,或填具申报书并检附买卖契约书影本及其他有关文件,向户籍所在地国税局所属分局、稽徵所办理申报,有应纳税额者应一并检附缴纳收据(缴款书证明联或至网际网路缴税服务网站https://paytax.nat.gov.tw查询缴税纪录画面)。如果未依限申报者,依所得税法第108条之2第1项规定,可处罚锾新台币3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行为罚;如有应补税额,应依同法条第3项规定,按补徵税额处3倍以下罚锾,并与前开行为罚择一从重处罚。

该局举例说明,甲君104年1月23日以977万元买入台北市房屋及其坐落基地,购屋后支付改良修缮费用39万元,并於105年8月29日以980万元出售,甲君自行计算后认为卖屋亏损36万元,误认亏损即不用申报,经该局以甲君未依限申报,处以3千元罚锾。

该局呼吁,民众买卖房地应注意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税相关法令规定,避免因不谙税法规定未为申报,致遭补税处罚,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