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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利事业经查获短漏报所得额,即使核定后无应纳税额,仍须处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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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105 台北市松山区复兴北路33-1号10楼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房东因房客提前退租而以押金扣抵应收之违约金属其他所得,应於取得年度合并当年度各类所得,办理个人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 该局说明,个人出租不动产向房客收取押金,嗣后因房客提前退租,而以押金扣抵应收取之违约金,核属所得税法第14条第1项第10类规定之其他所得,应合并该年度之综合所得,申报纳税。 该局举例说明,甲君於113年1月与房客乙君签订期间为1年之租赁契约,每月租金新台币(下同)30万元,甲君并依约向乙君收取1个月押金30万元,惟乙君於同年6月因外派至国外工作而提前解约,甲君依租赁契约向乙君收取1个月租金金额之违约金,并以押金扣抵。嗣该局查核发现,甲君办理113年度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时,漏未申报该笔所得,除核定补徵所漏税额外,并依所得税法第110条规定,按所漏税额处2倍以下罚锾。 该局提醒,民众如有各类所得漏未申报情事,在未经检举、未经税捐稽徵机关或财政部指定调查人员进行调查前,自动向户籍所在地稽徵机关补报并补缴所漏税款,可依税捐稽徵法第48条之1规定,加计利息免予处罚。 https://www.focpa.url.tw/hot_529073.html 房东因房客提前退租而没收之押金属其他所得,应於取得年度申报综合所得税 2026-01-16 2027-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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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营利事业经查获短漏报所得额,即使核定后无应纳税额,为维护自动申报制度,督促营利事业善尽诚实申报之义务,仍应依所得税法规定处罚。

  该局指出,依所得税法第110条第3项规定,营利事业因受奖励免税或营业亏损,致加计短漏之所得额后仍无应纳税额者,应就短漏之所得额依当年度适用之营利事业所得税税率计算之金额,分别依同法条第1项(已依规定办理结算、决算或清算申报)及第2项(未依规定自行办理结算、决算或清算申报)规定之倍数,处以2倍以下及3倍以下罚锾。但最高不得超过9万元,最低不得少於4千5百元。

  该局举例说明,甲公司办理106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结算申报,列报课税所得额为亏损4,000万余元,嗣经查获短漏报其他收入700万余元,核定短漏报所得额700万余元,虽重行核定全部课税所得额为亏损3,000万余元,无应纳税额,惟依前揭规定,仍应就其短漏报所得额700万余元,按106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率17%计算之金额119万元,处2倍以下之罚锾,惟最高不得超过9万元,所以甲公司被裁处罚锾9万元。

  该局呼吁,营利事业应诚实申报营利事业所得税,勿心存侥幸,以免因短漏报所得额,遭受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