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1
最新资讯
2
税务新闻
3
报社所开立之广告费收入收据可否申报进项税额扣抵?4
https://www.focpa.url.tw/ 建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建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105 台北市松山区复兴北路33-1号10楼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营利事业举办全体员工均可参加之员工旅游所支付之费用,不论是否已依法成立职工福利委员会,均免视为员工之所得;但如以现金定额补贴或仅招待特定员工旅游,则应并计受补贴或受招待员工之所得课税。 该局说明,依财政部83年9月7日台财税第831608021号函规定,营利事业如以现金定额补贴或仅招待特定员工旅游所支付之费用,属对员工之补助,若已成立职工福利委员会者,应认属各该员工之其他所得,并由该职工福利委员会向所辖税捐稽徵机关申报免扣缴凭单;至补助金额超过职工福利金动支标准部分,确由营利事业负担者,或未成立职工福利委员会者,营利事业应合并员工薪资所得扣缴所得税。 该局举例,甲公司未成立职工福利委员会,於114年10月举办员工国外旅游,针对114年上半年度业绩达成率高於责任目标10%以上之员工,补助旅游费用1万元,则甲公司对符合特定条件员工给予之补助,应并计员工之薪资所得扣缴所得税。 该局提醒,营利事业等组织举办员工旅游所支付之费用,请留意前述规定,如有应视为员工之其他所得或薪资所得情形,扣缴单位应依规定申报扣(免)缴凭单。 https://www.focpa.url.tw/hot_531737.html 营利事业员工旅游补助费用,应留意是否并计员工薪资所得扣缴所得税 2026-03-24 2027-03-24
建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105 台北市松山区复兴北路33-1号10楼 https://www.focpa.url.tw/hot_531737.html
建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105 台北市松山区复兴北路33-1号10楼 https://www.focpa.url.tw/hot_531737.html
https://schema.org/EventMovedOnline https://schema.org/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
2026-03-24 http://schema.org/InStock TWD 0 https://www.focpa.url.tw/hot_531737.html

财政部高雄国税局表示,时有营业人来电反映仅收到报社开立之广告费收据,不敢拿来申报扣抵销项税额,怕遭到国税局处罚。

该局说明,依法登记之报社,销售其本事业之报纸,免徵营业税,但是如果销售广告,必须课徵营业税,另外报社的广告费收入得以收据代替统一发票,开立收据原则如下:

按照现行报业刊登广告性质有营业广告及分类广告两大类。营业广告费收入采用三联式收据,其第二联扣抵联,由广告客户作为进项扣抵凭证,可作为扣抵销项税额之凭证。分类广告费收入采用两联式收据,不得作为进项之扣抵凭证,但可作为营业人之费用支出凭证。

该局进一步说明,如果营业人刊登的营业广告,收到报社所开立之收据,可作为进项之扣抵凭证;如果刊登的是分类广告,就不能拿来扣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