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资讯 > 建和税务小文 > 台商因应全球肥咖条款之租税风险 2019-02-12
一、 前言
以前由於各国税制不同,资讯又无法互相流通,隐藏不少避税空间,因此不少富人将资产移到海外避税。被称作全球肥咖条款的《共同申报准则》(CRS),
最主要的精神,是各国政府透过资讯交换,将让全球金融帐户透明化,以打击利用海外帐户跨国逃税及不合理避税的行为,而将藏匿在海外免税天堂的所得都抓回来课税。目前已有101个国家承诺加入,截至2017年9月30日,第一批共53个国家正式实施,台湾则预定在2019年生效。这纸全球追税令,可让持有大笔资产在国外及大陆港澳的台商或富人个个闻声色变。
目前CRS参加国的税务居民,只要持有在税务居住地以外的境外金融帐户,该金融机构将会遵循CRS标准,将帐户资料提交给当地主管机关,以便将该财产资料提供给税务居民地的主管机关,以利追税,海外资产透明化已是不可抵挡的世界趋势。
二、 CRS组织及交换项目
CRS的英文全名是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 for Automatic Exchange of Financial Account Information in Tax Matters(共同申报准则),是由经济合作暨发展组织(OECD)在2014年7月所发布的一种跨政府间协议,主要目的在建立国际间金融帐户资讯交换的机制,并与帐户持有人的税务居住国进行资讯交换的报告机制。
由CRS设立的主要目的看来,CRS强调的是「金融帐户」资讯的交换,亦即只管金融帐户,非金融帐户资讯就不会交换。那么,哪些属於金融帐户?答案是,金融存款,包括证券经纪帐户、理财商品、基金、私募基金、信托及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等,是需要被调查并且交换的资讯。换言之,不动产,珠宝或是有价商品如古董名画等,因其非属金融帐户,不会被列入,这也是部分富人将资产多元配置的一种方式。
三、 确认是否属资讯交换对象
目前CRS规定金融机构要主动申报,而不是由个人去自主申报。而重要的是,认定对象时,金融机构会以是否为「税务居民」来认定,而非用国籍来认定。例如在中国大陆,若外国人在中国工作,长期居留且有住所并纳税者,可能就会被认定为税务居民,与其国籍并无关连。因此,有些台商会用一次出境超过30天来规避成为税务居民的作法。
因此,CRS对於持有巨额海外资产的人士影响最大,不少在国外有巨额资产的富人近来积极寻求律师、会计师、税务规划的专业人士来找寻规避CRS的方法或架构的可能性。从2017年5月起,OECD公布一个检举网站,公开接受全世界大众检举任何规避CRS的行为或揭发CRS存在的漏洞!检举人可以完全匿名,不需提供任何相关个人资讯,只需提供:1.可能规避CRS的漏洞或方法、商品、安排;2.这些漏洞是在那个国家或地区所使用或推广;3.上传相关规避方案、产品或宣传资料、网址连结等。对於收到的检举资料,OECD会进行核实及分析,并采取反制措施。而台湾金管会也自2017年初,即要求国内银行须全面清查OBU(国际金融业务分行)客户身分,不仅是为加入CRS做准备,同时也为2018年11月防洗钱国际评鉴做好基础工作。在全球反避税趋势下,不仅高资产者,也包括企业主应注意确认自己是否属其他国家的税务居民,以免资讯交换的结果造成缴纳巨额税款。
四、 大陆台商要注意的税务风险
中国大陆9月推出的「港澳台居住证」上路,一旦申领居住证,即可能成为大陆新版个税法下的税务居民,在全球的所得均需申报缴税,最高税率达45%重税,引发外界关切。对此,大陆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日强调,现行个税法对境外人士已有5年豁免期的优惠规定,下一步落实新个所税法时,将考虑继续对包括台港澳在内的境外人士作出优惠安排。大陆全国人大8月底通过《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引入「税务居民」的概念,确定2019年1月起,任何人在大陆居住满183天,即有缴税义务,纳税范围包括境外人士在「境内外」的海外存款利息、股息、出租及房产买卖等一切收益,均需按大陆税制缴纳3%至45%不等的税率。
目前在中国的台湾人为了合理避税,按照税法规定会在5年内选择一次离境超过30天,或是其中一年内累计离境超过90天,如此即可重新计算连续居住的期间。但新个税法实施后,未来台商、台干为避免海外所得课税,很可能是在大陆的每年要离开半年,避税难度加大,不得不加以注意。因此避免成为中国大陆的税务居民,方有利个人的税负。
五、 结论
未来一旦台湾正式实施CRS,受影响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人寿保险、券商、投信、外商银行在台据点等,每年应向国税局申报应申报帐户相关资讯,包含姓名、地址、税务司法管辖地、税籍编号、出生日期及出生地、帐号、帐户余额或价值、帐户收入,如利息、股利、出售或赎回金融资产收入等。目前台湾与新加坡、日本、澳大利亚、纽西兰、加拿大等32国签有租税协定,将是财政部优先洽签资讯交换协定的国家,代表居民未来跨国避税的做法难度更高。
目前加入CRS的国家都有避免双重课税的安排。但台商恐遭双重课税的原因在於《两岸租税协议》尚未生效,双方税务资讯无法交换,将使在中国大陆的台商、台干遭双重课税,加重台商、台干的负担,不得不注意因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