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1
最新資訊
2
稅務新聞
3
112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調高為20.2萬元4
https://www.focpa.url.tw/ 建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建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05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33-1號10樓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業人如因銷售貨物或勞務衍生收取之賠償款或違約金,屬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營業稅法)課稅範圍,應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並報繳營業稅。 該局說明,依營業稅法第1條及第16條第1項規定,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及進口貨物,均應依法課徵營業稅;而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之銷售額,為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所收取之全部代價,包括營業人在貨物或勞務之價額外收取之一切費用。因此,營業人收取之賠償款或違約金,應否開立統一發票並報繳營業稅,應視是否因銷售貨物或勞務產生而定,倘因銷售貨物或勞務而收取,應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並報繳營業稅。反之,該賠償款或違約金如非因銷售貨物或勞務而收取,則非屬營業稅課稅範圍。 該局舉例說明,甲公司出租房屋租金收入新臺幣(下同)60,000元,因承租人延遲支付租金而遭加收違約金30,000元,該違約金係因出租房屋而收取,屬銷售額範圍,應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並報繳營業稅。惟甲公司僅開立租金收入銷售額57,143元及營業稅額2,857元之統一發票,經該局以其漏報違約金銷售額28,571元,核定補徵營業稅額1,429元並處以罰鍰。 該局提醒,營業人如有因銷售行為而收取之賠償款或違約金,係屬營業稅課稅範圍,應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並報繳營業稅,若有涉及漏報銷售額等違章情形,凡在未經檢舉,未經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自動補報及補繳所漏稅額者,可加息免罰。 https://www.focpa.url.tw/hot_526105.html 營業人因銷售貨物或勞務收取賠償款或違約金應開立統一發票並報繳營業稅 2025-11-18 2026-11-18
建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05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33-1號10樓 https://www.focpa.url.tw/hot_526105.html
建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05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33-1號10樓 https://www.focpa.url.tw/hot_526105.html
https://schema.org/EventMovedOnline https://schema.org/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
2025-11-18 http://schema.org/InStock TWD 0 https://www.focpa.url.tw/hot_526105.html

財政部公告112年度納稅者本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親屬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由去(111)年新臺幣(下同)19.6萬元提高為20.2萬元每一申報戶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總額,減除免稅額、標準或列舉扣除額、儲蓄投資、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及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等合計數差額部分(扣除項目不包含財產交易損失及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得自申報戶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說明,財政部為執行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下稱納保法)第4條有關納稅者為維持自己及受扶養親屬享有符合人性尊嚴基本生活所需費用不得加以課稅規定的意旨,參照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最近1年(111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336,850元的60%,訂定112年度綜合所得稅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為20.2萬元。民眾明年(113年)5月份申報112年度綜合所得稅時,即可依據納保法施行細則第3條規定,據以計算得自綜合所得總額減除的基本生活費差額。

該局舉例說明,假設小明與配偶將在明年5月合併申報112年度綜合所得稅,並列報扶養2名分別就讀大學與國中的子女、未滿70歲的母親及滿70歲以上身心障礙的父親,小明申報戶基本生活費差額12.4萬元(121.2萬元-108.8萬元)得自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計算如附件所示。

該局特別提醒,明年5月份申報112年度綜合所得稅時,可使用手機或電腦辦理申報,網路申報系統會自動計算每一申報戶的基本生活費差額,並自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