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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税局核定补徵巨额税款,可申请加计利息分期缴纳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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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105 台北市松山区复兴北路33-1号10楼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房东因房客提前退租而以押金扣抵应收之违约金属其他所得,应於取得年度合并当年度各类所得,办理个人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 该局说明,个人出租不动产向房客收取押金,嗣后因房客提前退租,而以押金扣抵应收取之违约金,核属所得税法第14条第1项第10类规定之其他所得,应合并该年度之综合所得,申报纳税。 该局举例说明,甲君於113年1月与房客乙君签订期间为1年之租赁契约,每月租金新台币(下同)30万元,甲君并依约向乙君收取1个月押金30万元,惟乙君於同年6月因外派至国外工作而提前解约,甲君依租赁契约向乙君收取1个月租金金额之违约金,并以押金扣抵。嗣该局查核发现,甲君办理113年度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时,漏未申报该笔所得,除核定补徵所漏税额外,并依所得税法第110条规定,按所漏税额处2倍以下罚锾。 该局提醒,民众如有各类所得漏未申报情事,在未经检举、未经税捐稽徵机关或财政部指定调查人员进行调查前,自动向户籍所在地稽徵机关补报并补缴所漏税款,可依税捐稽徵法第48条之1规定,加计利息免予处罚。 https://www.focpa.url.tw/hot_529073.html 房东因房客提前退租而没收之押金属其他所得,应於取得年度申报综合所得税 2026-01-16 2027-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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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协助有意愿缴纳税捐的纳税义务人,避免发生逾期缴纳加徵滞纳金或移送强制执行等不可恢复的损害,纳税义务人经国税局核定补徵巨额税捐,如无法在法定期限内缴清,可向国税局申请加计利息分期缴纳。

财政部高雄国税局说明,依税捐稽徵法(下称税稽法)第26条之1第1项第2款及「纳税义务人申请加计利息分期缴纳税捐办法」(下称加息分期缴纳办法)第4条规定,经税捐稽徵机关查获补徵应缴税款,个人在新台币(下同)100万元以上,营利事业在200万元以上,可申请分期缴纳;经核准分期缴纳之期间,不得逾3年,并应自该项税款原订缴纳期间届满之翌日起,至缴纳之日止,依各年度1月1日邮政储金1年期定期储金固定利率,按日加计利息,一并徵收;另税捐稽徵机关得要求纳税义务人提供相当担保,担保品之范围、计值及其他相关事项,依税稽法第11条之1规定办理。

该局举例说明,甲公司经查获应补徵营业税360万元,缴纳期间自113年6月11日起至113年6月20日止,因补徵税额较大,甲公司无法於缴纳期限一次缴清税款,惟该公司有缴纳税捐之意愿,该局遂辅导该公司在缴纳期间内提出申请加计利息分期缴纳该笔营业税款,及提供与税款相当之担保品。经审核后,依加息分期缴纳办法第6条第2项第3款规定,核准该笔营业税款分24期缴纳,每月为1期,每期应缴纳本税15万元及自原订缴纳期间届满之翌日(113年6月21日)起至缴纳日止按日加计的利息。

该局补充说明,分期缴纳税款可以缓解一次缴纳巨额税捐的压力,但纳税义务人未如期缴纳任何一期应缴税款,税捐稽徵机关将依税稽法第27条规定,就未缴清税款,寄发税单通知纳税义务人,限10日内一次全部缴清,逾期仍未缴纳者,依法加徵滞纳金并移送强制执行,因此请纳税义务人务必留意分期税单之缴纳期限,并按正确期别,每月如期缴纳,以免影响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