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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利事业列报商品报废,应符合营利事业所得税查核准则第101条之1规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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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105 台北市松山区复兴北路33-1号10楼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房东因房客提前退租而以押金扣抵应收之违约金属其他所得,应於取得年度合并当年度各类所得,办理个人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 该局说明,个人出租不动产向房客收取押金,嗣后因房客提前退租,而以押金扣抵应收取之违约金,核属所得税法第14条第1项第10类规定之其他所得,应合并该年度之综合所得,申报纳税。 该局举例说明,甲君於113年1月与房客乙君签订期间为1年之租赁契约,每月租金新台币(下同)30万元,甲君并依约向乙君收取1个月押金30万元,惟乙君於同年6月因外派至国外工作而提前解约,甲君依租赁契约向乙君收取1个月租金金额之违约金,并以押金扣抵。嗣该局查核发现,甲君办理113年度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时,漏未申报该笔所得,除核定补徵所漏税额外,并依所得税法第110条规定,按所漏税额处2倍以下罚锾。 该局提醒,民众如有各类所得漏未申报情事,在未经检举、未经税捐稽徵机关或财政部指定调查人员进行调查前,自动向户籍所在地稽徵机关补报并补缴所漏税款,可依税捐稽徵法第48条之1规定,加计利息免予处罚。 https://www.focpa.url.tw/hot_529073.html 房东因房客提前退租而没收之押金属其他所得,应於取得年度申报综合所得税 2026-01-16 2027-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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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营利事业列报商品报废,应依营利事业所得税查核准则第101条之1规定,取具证明文件并检附相关资料,始得认列。

该局进一步说明,依营利事业所得税查核准则第101条之1第1款规定,商品或原料、物料、在制品等因过期、变质、破损或因呆滞而无法出售、加工制造等因素而报废者,除可依会计师查核签证报告或年度所得税查核签证报告,并检附相关资料核实认定其报废损失者外,应於事实发生后30日内检具清单报请该管稽徵机关派员勘查监毁,或事业主管机关监毁并取具证明文件,核实认定。

该局举例说明,甲公司111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结算申报,列报商品报废损失新台币(下同)600万元,经甲公司说明系其贩售之保养品因过期及瑕疵、变质而无法出售,迳行清运丢弃所列报之损失。惟甲公司仅提示商品报废明细表,并未於事实发生后30日内报请稽徵机关派员勘查监毁,亦未能提示会计师查核签证报告及检附相关资料,或出具经事业主管机关监毁之证明文件,以资证明确有报废事实,案经该局全数剔除其列报之报废损失,补徵税额120万元。

该局呼吁,营利事业列报商品报废,应特别留意前揭查核准则规范须取具之证明文件,以维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