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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人承租自用乘人小客车,如属分期付款买卖性质者,所支付租金之进项税额不得扣抵销项税额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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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营利事业举办全体员工均可参加之员工旅游所支付之费用,不论是否已依法成立职工福利委员会,均免视为员工之所得;但如以现金定额补贴或仅招待特定员工旅游,则应并计受补贴或受招待员工之所得课税。 该局说明,依财政部83年9月7日台财税第831608021号函规定,营利事业如以现金定额补贴或仅招待特定员工旅游所支付之费用,属对员工之补助,若已成立职工福利委员会者,应认属各该员工之其他所得,并由该职工福利委员会向所辖税捐稽徵机关申报免扣缴凭单;至补助金额超过职工福利金动支标准部分,确由营利事业负担者,或未成立职工福利委员会者,营利事业应合并员工薪资所得扣缴所得税。 该局举例,甲公司未成立职工福利委员会,於114年10月举办员工国外旅游,针对114年上半年度业绩达成率高於责任目标10%以上之员工,补助旅游费用1万元,则甲公司对符合特定条件员工给予之补助,应并计员工之薪资所得扣缴所得税。 该局提醒,营利事业等组织举办员工旅游所支付之费用,请留意前述规定,如有应视为员工之其他所得或薪资所得情形,扣缴单位应依规定申报扣(免)缴凭单。 https://www.focpa.url.tw/hot_531737.html 营利事业员工旅游补助费用,应留意是否并计员工薪资所得扣缴所得税 2026-03-24 2027-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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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营业人承租自用乘人小客车,如属分期付款买卖性质者,所支付之进项税额不得扣抵销项税额。

  该局说明,依财政部111年1月7日台财税字第11004648950号令规定,营业人承租非供销售或提供劳务使用之九座以下乘人小客车(下称自用乘人小客车),有下述情形之一者,核属分期付款买卖性质,所支付之营业税进项税额不得扣抵销项税额:1.租赁期间届满时,租赁车辆所有权移转予承租人。2.承租人於租赁期间得行使购买租赁车辆选择权,且得以明显低於选择权行使日该车辆公允价值之价格购买。3.租赁期间达租赁车辆经济年限四分之三。4.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给付现值达租赁车辆公允价值百分之九十。5.其他足资证明租赁车辆已移转附属於该车辆所有权所有之风险与报酬。

  该局进一步说明,营业人承租非属前述九座以下乘人小客车,倘未限制供一定层级以上员工使用,并将车辆集中或统一管理者,核非属酬劳员工个人之货物或劳务,系供本业及附属业务使用,所支付之进项税额始准予扣抵销项税额。

  该局举例说明,甲公司向乙租赁公司承租自用乘人小客车,租赁期间3年,每月租金新台币(下同)52,500元(含营业税),并约定租赁期间届满将小客车所有权移转予甲公司,此租赁方式系属上述分期付款买卖性质,甲公司每月支付租金之营业税进项税额2,500元不得扣抵销项税额。

  该局提醒,营业人如有申报前揭不得扣抵进项税额之情形者,只要在未经检举、未经稽徵机关或财政部指定之调查人员进行调查前,自动向所辖国税局补报并补缴所漏税款,可依税捐稽徵法第48条之1规定,加息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