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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配盈余申报减除经会计师查核签证之次一年度亏损,应并计税后净利(或净损)以外纯益或纯损项目计入未分配盈余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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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营业人当期销项税额扣抵进项税额后之余额,为当期之应纳或溢付税额,因此不论有无销售额均应申报,其有溢付税额时始可留抵或退还。 该局说明,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第35条第1项规定,营业人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不论有无销售额,应以每2月为1期,於次期开始15日内,填具规定格式之申报书,检附退抵税款及其他有关文件,向主管稽徵机关申报销售额、应纳或溢付营业税额。其有应纳税额者,应先向公库缴纳后,再行申报。 该局举例说明,甲公司115年1至2月因销售额为0元,漏未於法定申报期限内(因本期申报期间末日3月15日适逢例假日,申报期限顺延至次一工作日,即3月16日)申报销售额与应纳税额,迟至同年4月10日始补办理申报,已逾法定申报期限,虽无应纳税额,惟仍须加徵滞报金新台币(下同)1,200元;甲公司倘迟至同年4月16日始补办理申报者,因已逾申报期限30日,则须加徵怠报金3,000元。 该局提醒,营业人纵当期无销售额,仍应依限申报销售额及统一发票明细表,以免逾期受罚。 https://www.focpa.url.tw/hot_534258.html 营业人不论有无销售额,均应按期申报销售额与营业税额 2026-05-21 2027-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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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营利事业办理未分配盈余申报,如有列报经会计师查核签证之次一年度亏损减除项目,依所得税法施行细则第48条之10第1项规定,其亏损数系指营利事业次一年度财务报表经会计师查核签证查定之本期税后净利(或净损),加计本期税后净利(或净损)以外纯益项目计入该年度未分配盈余数及减除本期税后净利(或净损)以外纯损项目计入该年度未分配盈余数后之税后纯损金额。

  该局举例说明,甲公司108年度未分配盈余申报,列报减除经会计师查核签证之次一年度亏损额新台币(下同)500万元,经查其提示经会计师查核签证之109年度财务报表列载本期税后净损500万元及本期税后净损以外纯益项目计入未分配盈余数200万元,依上揭规定核算可减除亏损数为300万,致短漏报未分配盈余2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经该局核定补徵税额10万元并裁处罚锾。

  该局呼吁,营利事业列报未分配盈余减除项目,应注意相关法令规定,以免遭稽徵机关调整补税并处罚,影响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