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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夫球证遗产价值之认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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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105 台北市松山区复兴北路33-1号10楼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营业人当期销项税额扣抵进项税额后之余额,为当期之应纳或溢付税额,因此不论有无销售额均应申报,其有溢付税额时始可留抵或退还。 该局说明,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第35条第1项规定,营业人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不论有无销售额,应以每2月为1期,於次期开始15日内,填具规定格式之申报书,检附退抵税款及其他有关文件,向主管稽徵机关申报销售额、应纳或溢付营业税额。其有应纳税额者,应先向公库缴纳后,再行申报。 该局举例说明,甲公司115年1至2月因销售额为0元,漏未於法定申报期限内(因本期申报期间末日3月15日适逢例假日,申报期限顺延至次一工作日,即3月16日)申报销售额与应纳税额,迟至同年4月10日始补办理申报,已逾法定申报期限,虽无应纳税额,惟仍须加徵滞报金新台币(下同)1,200元;甲公司倘迟至同年4月16日始补办理申报者,因已逾申报期限30日,则须加徵怠报金3,000元。 该局提醒,营业人纵当期无销售额,仍应依限申报销售额及统一发票明细表,以免逾期受罚。 https://www.focpa.url.tw/hot_534258.html 营业人不论有无销售额,均应按期申报销售额与营业税额 2026-05-21 2027-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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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有高尔夫球证,依遗产及赠与税法第1条及第4条规定,应列入遗产申报课徵遗产税,其遗产价值依同法第10条及施行细则第41条规定,应以被继承人死亡时之时价为准,即按该球证於被继承人死亡日市场价值予以估定。

  该局说明,部分经营高尔夫球场之公司除发行股票外,并未另行发售球证,系采股东制招募会员,股票除表彰该公司资产净值外,积极价值尚含有以会员身分於球场打高尔夫球之资格,非仅止於股权而已,其客观价值当在公司资产净值之上,故此类兼具高尔夫球会员证性质之股票,仍应以市场价值估算遗产价值。

  该局举例说明,被继承人甲君於108年4月间死亡,继承人办理遗产税申报,列报甲君所遗未上市(柜)及非兴柜之A育乐公司股票1股,财产价值新台币(下同)69万元,经该局查得该公司股票兼具高尔夫球会员证性质,即持有该股票之股东享有击球权,故股票价值除表彰公司资产净值外,尚含有以会员身分入场击球之权利价值,乃按被继承人死亡日当月市场之成交价参考行情,估算A育乐公司股票之财产价值为820万元列入遗产总额核课遗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