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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购置财产,无法证明以自有款项支付,应课徵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赠与税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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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房东因房客提前退租而以押金扣抵应收之违约金属其他所得,应於取得年度合并当年度各类所得,办理个人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 该局说明,个人出租不动产向房客收取押金,嗣后因房客提前退租,而以押金扣抵应收取之违约金,核属所得税法第14条第1项第10类规定之其他所得,应合并该年度之综合所得,申报纳税。 该局举例说明,甲君於113年1月与房客乙君签订期间为1年之租赁契约,每月租金新台币(下同)30万元,甲君并依约向乙君收取1个月押金30万元,惟乙君於同年6月因外派至国外工作而提前解约,甲君依租赁契约向乙君收取1个月租金金额之违约金,并以押金扣抵。嗣该局查核发现,甲君办理113年度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时,漏未申报该笔所得,除核定补徵所漏税额外,并依所得税法第110条规定,按所漏税额处2倍以下罚锾。 该局提醒,民众如有各类所得漏未申报情事,在未经检举、未经税捐稽徵机关或财政部指定调查人员进行调查前,自动向户籍所在地稽徵机关补报并补缴所漏税款,可依税捐稽徵法第48条之1规定,加计利息免予处罚。 https://www.focpa.url.tw/hot_529073.html 房东因房客提前退租而没收之押金属其他所得,应於取得年度申报综合所得税 2026-01-16 2027-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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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未成年人购置财产,如不能证明支付之款项确系未成年人所有者,视为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之赠与,应课徵赠与税。

该局说明,遗产及赠与税法第5条第5款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所购置之财产,如不能确实证明支付之款项,系该未成年人所有者,视为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之赠与。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应依同法第24条规定,於买卖行为后30日内,向主管稽徵机关办理赠与税申报。惟此类以赠与论案件,如未依上开期限主动申报,稽徵机关会通知未成年人之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於10日内补申报,逾期仍未申报,除依上开规定以赠与论课税外,另依同法第44条规定处罚。

该局举例说明,甲君今年(110年)17岁,向第三人购买不动产,买卖成交价格5,000万元,甲君之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应於买卖契约订定日后30日内向户籍所在地主管稽徵机关申报赠与税。惟如能证明该项购买不动产款项,确系甲君所有(例如提示甲君历年受赠款项之存摺纪录),经稽徵机关查明属实者,则免视为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之赠与。

该局呼吁如未成年人有购置财产之情事,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应注意税法相关规定,以维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