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1
最新资讯
2
税务新闻
3
营利事业对政党、政治团体及拟参选人捐赠得於限额内列报捐赠费用4
https://www.focpa.url.tw/ 建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建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105 台北市松山区复兴北路33-1号10楼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迩来接获营业人询问,公司为扩展业务招待客户所支付之旅费、住宿费或馈赠礼品等费用,是否可持相关统一发票申报扣抵营业税销项税额。 该局说明,依据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下称营业税法)第19条第1项第3款规定,交际应酬用之货物或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扣抵销项税额。公司招待客户所支付之旅费、住宿费或馈赠礼品,皆属於交际应酬费用,其支付时所负担之进项税额,不得申报扣抵销项税额。 该局举例说明,甲公司为争取订单,招待乙客户住宿、旅游一并参观甲公司工厂,并向饭店业者支付住宿费用及购买伴手礼费用计新台币(下同)105,000元(含税)。甲公司虽取得相关业者开立之三联式统一发票,惟因前揭费用属交际应酬性质,故前开发票所载之进项税额合计5,000元(105,000/1.05×0.05)不得列入申报扣抵销项税额。若营业人误将此类凭证申报扣抵,经稽徵机关查获后,除依营业税法第51条第1项第5款规定补徵税额外,并按所漏税额处5倍以下罚锾。 该局呼吁,营业人常误认因推广业务所产生之支出,已取得载有统一编号之发票即可列为进项税额申报扣抵销项税额,致发生虚报进项税额情形。营业人如发现后,在未经检举、未经税捐稽徵机关或财政部指定之调查人员进行调查前,自动向所在地国税局分局、稽徵所或服务处补报并补缴所漏税款者,得依税捐稽徵法第48条之1规定,加计利息免予处罚。 https://www.focpa.url.tw/hot_536940.html 招待客户支付之旅费、住宿费及礼品所取得之统一发票其进项税额不得申报扣抵销项税额 2026-07-20 2027-07-20
建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105 台北市松山区复兴北路33-1号10楼 https://www.focpa.url.tw/hot_536940.html
建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105 台北市松山区复兴北路33-1号10楼 https://www.focpa.url.tw/hot_536940.html
https://schema.org/EventMovedOnline https://schema.org/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
2026-07-20 http://schema.org/InStock TWD 0 https://www.focpa.url.tw/hot_536940.html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营利事业於109年总统、副总统及立法委员选举,对合於政治献金法规定政党、政治团体及拟参选人之捐赠,於办理营利事业所得税结算申报时,得在限额内列报捐赠费用。

  该局说明,依营利事业所得税查核准则第79条规定,营利事业对合於政治献金法规定政党、政治团体及拟参选人之捐赠,以不超过所得额10%,其总额并不得超过50万元,计算公式如下:

〔经认定之收益总额(营业毛利+分离课税收益+非营业收益)-营业费用(包括不受限额规定之捐赠,但不包括其余受限额规定之捐赠)-非营业支出〕×10/110

  该局进一步说明,对政党之捐赠,依政治献金法规定,该政党於该年度全国不分区及侨居国外国民立法委员选举、区域及原住民立法委员选举推荐候选人之得票率应达1%以上,否则其捐赠金额即使在前述规定限额之内,亦不得认列为当年度费用或损失。109年1月11日第10届不分区立法委员选举推荐候选人之得票率达1%以上之政党,包括一边一国行动党、中国国民党、民主进步党、台湾民众党、台湾基进、时代力量、新党、绿党及亲民党。

  该局举例说明,甲公司109年度之营业毛利为3,800万元,营业费用550万元(其中包含对上开得票率1%以上政党捐赠50万元),无分离课税收益及非营业收益暨支出,课税所得额为3,250万元,其捐赠限额=〔3,800万元-(550万元-50万元)〕×10/110=300万元。甲公司109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结算申报列报捐赠费用50万元,未超过所得额10%,亦未超过总额50万元,其捐赠对象、金额符合相关规定。

  该局提醒,营利事业申报所得税时,如列报对政党、政治团体及拟参选人之捐赠,除应取得依政治献金法及相关法令所定格式开立之受赠收据外,应留意政治献金之相关限制规定,以免查核时遭剔除补税,影响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