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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人以其供销售的商品作为年终尾牙摸彩奖品,应注意开立发票相关规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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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遗产税应纳税额在30万元以上,纳税义务人现金缴纳确有困难时,得於纳税期限内,就现金不足缴纳部分申请以遗产中公共设施保留地抵缴遗产税。 该局说明,纳税义务人申请以被继承人遗产中多笔公共设施保留地抵缴遗产税,经核准以应纳遗产税按该公共设施保留地财产价值占全部遗产总额比例计算限额抵缴者,因公共设施保留地抵缴完竣后系留待将来政府办理拨用,与其他抵税实物处分时受市场价格影响之情形不同,基於简政便民,纳税义务人得就限额抵缴之公共设施保留地中,自行择定1笔或数笔与各该笔抵缴限额合计数相当部分办理所有权移转,因抵缴笔数变少,将使管理机关易於管理,纳税义务人办理移转登记之手续亦更为简便。 该局举例说明,被继承人甲君遗产总额6,000万元,遗产税为300万元,唯一继承人乙,申请以遗产中4笔符合限额抵缴之公共设施保留地(地号:A、B、C、D)抵缴,该等土地之价值(即公告土地现值)各为60万元、120万元、180万元及300万元,经稽徵机关核定得为抵缴之限额比例各为1/100(土地公告现值60万元/遗产总额6,000万元)、2/100、3/100、5/100,合计得抵缴遗产税额为33万元,则纳税义务人可自行择定1笔土地(如:A地号)之部分持分与全部抵缴限额33万元相当部分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 该局特别提醒,纳税义务人申请实物抵缴,务必於缴纳期限前提出申请,以免因逾期未缴,遭加徵滞纳金及利息。 https://www.focpa.url.tw/hot_527472.html 符合限额抵缴遗产税之多笔公共设施保留地,可於总限额范围内择定单笔或数笔抵缴 2025-12-12 2026-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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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年关将近,营业人举办年终尾牙餐会,以其产制、进口、购买的商品作为摸彩奖品无偿移转给员工或客户,应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下称营业税法)第3条第3项视为销售货物的规定,按时价开立统一发票给营业人自己,且该发票之进项税额不得申报扣抵销项税额。

  该局说明,营业人以自己产制、进口、购买的商品或劳务,转作酬劳员工、交际应酬或捐赠而无偿移转货物或劳务,应如何开立发票,说明如下:

一、如该货物或劳务於购入时未决定供作酬劳员工、交际应酬或捐赠使用,系以进货或有关损费科目列帐,其购买时所支付的进项税额已申报扣抵销项税额者,应於该货物或劳务转作酬劳员工、交际应酬或捐赠使用时,依视为销售货物或劳务的规定,按时价开立统一发票,列入当期销售额申报缴纳营业税,且该张发票买受人为营业人自己,其扣抵联应由营业人於开立后自行截角或加盖戳记作废,不得申报扣抵销项税额。

二、如该货物或劳务於购入时已决定供作酬劳员工、交际应酬或捐赠使用,并以各该有关科目列帐,且购入该项货物或劳务所支付的进项税额未申报扣抵销项税额者,可免视为销售货物或劳务并免开立统一发票。

  该局举例说明,甲公司购买商品100件,金额600,000元,税额30,000元,以进货科目列帐,且进项税额已申报扣抵销项税额,嗣甲公司举办年终尾牙餐会时,提供其中20件商品作为摸彩奖品时,应依前揭规定,按时价开立统一发票并申报销售额,且应留意营业税法第19条规定,避免将不得扣抵的进项税额申报扣抵销项税额,以免因违反规定而受罚。

  该局呼吁,营业人应核实开立统一发票,如有短漏报情事,只要在未经检举、未经稽徵机关或财政部指定的调查人员进行调查前自动补报并补缴所漏税款,依税捐稽徵法第48条之1规定,可免除税法相关处罚,如有税务疑义,请洽辖区国税局分局、稽徵所查询相关规定或拨打免费服务电话0800-000-321洽询,以免受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