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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残值转列损失时,应有毁灭或废弃之事证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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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105 台北市松山区复兴北路33-1号10楼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房东因房客提前退租而以押金扣抵应收之违约金属其他所得,应於取得年度合并当年度各类所得,办理个人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 该局说明,个人出租不动产向房客收取押金,嗣后因房客提前退租,而以押金扣抵应收取之违约金,核属所得税法第14条第1项第10类规定之其他所得,应合并该年度之综合所得,申报纳税。 该局举例说明,甲君於113年1月与房客乙君签订期间为1年之租赁契约,每月租金新台币(下同)30万元,甲君并依约向乙君收取1个月押金30万元,惟乙君於同年6月因外派至国外工作而提前解约,甲君依租赁契约向乙君收取1个月租金金额之违约金,并以押金扣抵。嗣该局查核发现,甲君办理113年度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时,漏未申报该笔所得,除核定补徵所漏税额外,并依所得税法第110条规定,按所漏税额处2倍以下罚锾。 该局提醒,民众如有各类所得漏未申报情事,在未经检举、未经税捐稽徵机关或财政部指定调查人员进行调查前,自动向户籍所在地稽徵机关补报并补缴所漏税款,可依税捐稽徵法第48条之1规定,加计利息免予处罚。 https://www.focpa.url.tw/hot_529073.html 房东因房客提前退租而没收之押金属其他所得,应於取得年度申报综合所得税 2026-01-16 2027-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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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固定资产於使用期满折旧足额后,仅剩残值,如该资产已不存在而欲列报报废损失,无须向稽徵机关办理报备手续,但应举证有报废事实存在,始得列报损失。

  该局说明,营利事业之固定资产报废,必须确实将该项资产舍弃或变卖,且舍弃或变卖的事实须有外在或客观资料可供查证,始得认列损益。另该局提醒舍弃时之雇工清除费用,可列报费用,至变卖废弃资产而取得之价金,则应列为营业外之收入。

  该局举例说明,甲公司105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结算申报,列报已达耐用年限之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惟未提示报废事实之证明文件,遭全数否准认列。甲公司不服,申请复查主张依财政部69年12月18日台财税第40295号函规定,固定资产於使用期限届满折旧足额后,仅剩残值者,如欲报废,无须向稽徵机关办理报备手续,自应准予认列损失。惟经该局以固定资产虽已达耐用年限并提列足额折旧,关於该项资产残值转列损失,仍须举证证明有报废事实存在始得认列,经复查决定驳回确定在案。

  该局呼吁,营利事业办理营利事业所得税结算申报,列报固定资产残值报废损失,应举证有实际报废事实存在,始得认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