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1
最新资讯
2
税务新闻
3
境外电商销售电子劳务予我国个人应於108年5月31日前办理107年度营所税申报纳税,逾期申报将加徵滞报金或怠报金4
https://www.focpa.url.tw/ 建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建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105 台北市松山区复兴北路33-1号10楼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遗产税应纳税额在30万元以上,纳税义务人现金缴纳确有困难时,得於纳税期限内,就现金不足缴纳部分申请以遗产中公共设施保留地抵缴遗产税。 该局说明,纳税义务人申请以被继承人遗产中多笔公共设施保留地抵缴遗产税,经核准以应纳遗产税按该公共设施保留地财产价值占全部遗产总额比例计算限额抵缴者,因公共设施保留地抵缴完竣后系留待将来政府办理拨用,与其他抵税实物处分时受市场价格影响之情形不同,基於简政便民,纳税义务人得就限额抵缴之公共设施保留地中,自行择定1笔或数笔与各该笔抵缴限额合计数相当部分办理所有权移转,因抵缴笔数变少,将使管理机关易於管理,纳税义务人办理移转登记之手续亦更为简便。 该局举例说明,被继承人甲君遗产总额6,000万元,遗产税为300万元,唯一继承人乙,申请以遗产中4笔符合限额抵缴之公共设施保留地(地号:A、B、C、D)抵缴,该等土地之价值(即公告土地现值)各为60万元、120万元、180万元及300万元,经稽徵机关核定得为抵缴之限额比例各为1/100(土地公告现值60万元/遗产总额6,000万元)、2/100、3/100、5/100,合计得抵缴遗产税额为33万元,则纳税义务人可自行择定1笔土地(如:A地号)之部分持分与全部抵缴限额33万元相当部分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 该局特别提醒,纳税义务人申请实物抵缴,务必於缴纳期限前提出申请,以免因逾期未缴,遭加徵滞纳金及利息。 https://www.focpa.url.tw/hot_527472.html 符合限额抵缴遗产税之多笔公共设施保留地,可於总限额范围内择定单笔或数笔抵缴 2025-12-12 2026-12-12
建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105 台北市松山区复兴北路33-1号10楼 https://www.focpa.url.tw/hot_527472.html
建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105 台北市松山区复兴北路33-1号10楼 https://www.focpa.url.tw/hot_527472.html
https://schema.org/EventMovedOnline https://schema.org/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
2025-12-12 http://schema.org/InStock TWD 0 https://www.focpa.url.tw/hot_527472.html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财政部於108年4月26日发布台财税字第10804524120号令,针对在我国境内无固定营业场所及营业代理人之营利事业,於我国境内有非属所得税法第88条规定扣缴范围之所得,其未依同法第73条第1项后段规定申报纳税者,明确规范稽徵机关应依同法第79条第1项、第108条第1项或第2项规定办理;其未依规定期限办理申报,经稽徵机关依查得资料或同业利润标准核定其所得额及应纳税额后,嗣如经调查另行发现课税资料,应依同法第110条第2项规定办理。

  该局指出,自106年度起,在我国境内无固定营业场所及营业代理人之境外电商,跨境销售电子劳务予我国境内个人,取得非属所得税法第88条规定扣缴范围之所得(例如B2C之所得),应依同法第73条第1项后段及同法施行细则第60条规定,自行或委托代理人於该年度所得税申报期限内,办理营利事业所得税申报及缴纳税款,如未依规定於期限内申报纳税,稽徵机关将依前揭规定办理。

  该局进一步指出,所得税法第79条第1项及第108条规定,纳税义务人未依规定期限办理结算申报者,稽徵机关应即填具滞报通知书,送达纳税义务人,并限於接到滞报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补办结算申报;如其於通知期限内补办结算申报,经稽徵机关据以调查核定其所得额及应纳税额者,应按核定应纳税额另徵10%滞报金,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最低不得少於1千5百元;如逾规定之补报期限,仍未办理结算申报,经稽徵机关依查得资料或同业利润标准核定其所得额及应纳税额者,应按核定应纳税额另徵20%怠报金,但最高不得超过9万元,最低不得少於4千5百元。

  该局呼吁,107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申报期间将於108年5月31截止,请尚未办理申报纳税之境外电商,尽速至财政部税务入口网(网址:https://www.etax.nat.gov.tw)「境外电商课税专区/营利事业所得税专区」项下,办理107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申报及缴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