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资讯 > 税务新闻 > 个人申报灾害损失金额30万元以下者免实地勘查 2025-07-21
财政部南区国税局表示,受到丹娜丝台风影响,造成部分地区严重灾情,为协助受灾民众快速取得稽徵机关核发之灾害损失证明,该局将秉持从宽、从速、从简原则,主动协助及辅导受灾纳税义务人办理各项税捐减免事宜。
该局进一步说明,个人申报灾害损失金额在新台币30万元以下,民众只要於灾害发生后30日内填报个人灾害损失申报(核定)表,并检具受损财产之证明文件(如受灾财物照片、原始取得凭证、维修估价单、受损财物修复取得发票或收据等),国税局将予以书面审核,免再派员实地勘查。
该局提醒,个人灾害损失申报(核定)表,请至财政部税务入口网(https://www.etax.nat.gov.tw)下载或就近向国税局索取,除了可以临柜办理、书面邮寄申请,也可至财政部税务入口网(路径:首页/线上服务/线上申办/税务线上申办/灾害损失勘查)线上申请,附件已完成上传者,免再寄送纸本,快速又省时。
该局进一步说明,个人申报灾害损失金额在新台币30万元以下,民众只要於灾害发生后30日内填报个人灾害损失申报(核定)表,并检具受损财产之证明文件(如受灾财物照片、原始取得凭证、维修估价单、受损财物修复取得发票或收据等),国税局将予以书面审核,免再派员实地勘查。
该局提醒,个人灾害损失申报(核定)表,请至财政部税务入口网(https://www.etax.nat.gov.tw)下载或就近向国税局索取,除了可以临柜办理、书面邮寄申请,也可至财政部税务入口网(路径:首页/线上服务/线上申办/税务线上申办/灾害损失勘查)线上申请,附件已完成上传者,免再寄送纸本,快速又省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