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1
最新资讯
2
税务新闻
3
个人申报灾害损失金额30万元以下者免实地勘查4
https://www.focpa.url.tw/ 建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建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105 台北市松山区复兴北路33-1号10楼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营利事业举办全体员工均可参加之员工旅游所支付之费用,不论是否已依法成立职工福利委员会,均免视为员工之所得;但如以现金定额补贴或仅招待特定员工旅游,则应并计受补贴或受招待员工之所得课税。 该局说明,依财政部83年9月7日台财税第831608021号函规定,营利事业如以现金定额补贴或仅招待特定员工旅游所支付之费用,属对员工之补助,若已成立职工福利委员会者,应认属各该员工之其他所得,并由该职工福利委员会向所辖税捐稽徵机关申报免扣缴凭单;至补助金额超过职工福利金动支标准部分,确由营利事业负担者,或未成立职工福利委员会者,营利事业应合并员工薪资所得扣缴所得税。 该局举例,甲公司未成立职工福利委员会,於114年10月举办员工国外旅游,针对114年上半年度业绩达成率高於责任目标10%以上之员工,补助旅游费用1万元,则甲公司对符合特定条件员工给予之补助,应并计员工之薪资所得扣缴所得税。 该局提醒,营利事业等组织举办员工旅游所支付之费用,请留意前述规定,如有应视为员工之其他所得或薪资所得情形,扣缴单位应依规定申报扣(免)缴凭单。 https://www.focpa.url.tw/hot_531737.html 营利事业员工旅游补助费用,应留意是否并计员工薪资所得扣缴所得税 2026-03-24 2027-03-24
建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105 台北市松山区复兴北路33-1号10楼 https://www.focpa.url.tw/hot_531737.html
建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105 台北市松山区复兴北路33-1号10楼 https://www.focpa.url.tw/hot_531737.html
https://schema.org/EventMovedOnline https://schema.org/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
2026-03-24 http://schema.org/InStock TWD 0 https://www.focpa.url.tw/hot_531737.html

财政部南区国税局表示,受到丹娜丝台风影响,造成部分地区严重灾情,为协助受灾民众快速取得稽徵机关核发之灾害损失证明,该局将秉持从宽、从速、从简原则,主动协助及辅导受灾纳税义务人办理各项税捐减免事宜。

该局进一步说明,个人申报灾害损失金额在新台币30万元以下,民众只要於灾害发生后30日内填报个人灾害损失申报(核定)表,并检具受损财产之证明文件(如受灾财物照片、原始取得凭证、维修估价单、受损财物修复取得发票或收据等),国税局将予以书面审核,免再派员实地勘查。

该局提醒,个人灾害损失申报(核定)表,请至财政部税务入口网(https://www.etax.nat.gov.tw)下载或就近向国税局索取,除了可以临柜办理、书面邮寄申请,也可至财政部税务入口网(路径:首页/线上服务/线上申办/税务线上申办/灾害损失勘查)线上申请,附件已完成上传者,免再寄送纸本,快速又省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