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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人申请停业,不论有无销售额,应按时申报当期营业税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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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105 台北市松山区复兴北路33-1号10楼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营利事业举办全体员工均可参加之员工旅游所支付之费用,不论是否已依法成立职工福利委员会,均免视为员工之所得;但如以现金定额补贴或仅招待特定员工旅游,则应并计受补贴或受招待员工之所得课税。 该局说明,依财政部83年9月7日台财税第831608021号函规定,营利事业如以现金定额补贴或仅招待特定员工旅游所支付之费用,属对员工之补助,若已成立职工福利委员会者,应认属各该员工之其他所得,并由该职工福利委员会向所辖税捐稽徵机关申报免扣缴凭单;至补助金额超过职工福利金动支标准部分,确由营利事业负担者,或未成立职工福利委员会者,营利事业应合并员工薪资所得扣缴所得税。 该局举例,甲公司未成立职工福利委员会,於114年10月举办员工国外旅游,针对114年上半年度业绩达成率高於责任目标10%以上之员工,补助旅游费用1万元,则甲公司对符合特定条件员工给予之补助,应并计员工之薪资所得扣缴所得税。 该局提醒,营利事业等组织举办员工旅游所支付之费用,请留意前述规定,如有应视为员工之其他所得或薪资所得情形,扣缴单位应依规定申报扣(免)缴凭单。 https://www.focpa.url.tw/hot_531737.html 营利事业员工旅游补助费用,应留意是否并计员工薪资所得扣缴所得税 2026-03-24 2027-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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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统一发票营业人申请停业,不论有无销售额,应按时申报当期销售额、应纳税额或溢付营业税额。如逾期申报将被加徵滞报金或怠报金。

财政部南区国税局表示,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第35条规定,营业人不论有无销售额,应以每2月为1期,於次期开始15日内,填具规定格式之申报书,检附退抵税款及其他有关文件,向主管稽徵机关申报销售额、应纳税额或溢付营业税额。又同法第49条规定,营业人如未依规定期限申报销售额,未逾30日者,每逾2日按应纳税额加徵1%滞报金,金额不得少於新台币(下同)1,200元,不得超过12,000元;逾30日者,按核定应纳税额加徵30%怠报金,金额不得少於3,000元,不得超过30,000元。无应纳税额者,滞报金为1,200元,怠报金为3,000元。

该局举例说明,甲营业人申请自114年4月15日暂停营业1年,该营业人误以为114年3-4月无销售额且已经申请停业,未於114年5月15日前申报营业税,经国税局通知后,迟至114年6月10日始办理申报(30日内),甲营业人当期虽无销售额,仍应依前述规定加徵滞报金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