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1
最新资讯
2
税务新闻
3
机关团体编列结余款使用计画应注意免税标准规定4
https://www.focpa.url.tw/ 建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建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105 台北市松山区复兴北路33-1号10楼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营业人当期销项税额扣抵进项税额后之余额,为当期之应纳或溢付税额,因此不论有无销售额均应申报,其有溢付税额时始可留抵或退还。 该局说明,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第35条第1项规定,营业人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不论有无销售额,应以每2月为1期,於次期开始15日内,填具规定格式之申报书,检附退抵税款及其他有关文件,向主管稽徵机关申报销售额、应纳或溢付营业税额。其有应纳税额者,应先向公库缴纳后,再行申报。 该局举例说明,甲公司115年1至2月因销售额为0元,漏未於法定申报期限内(因本期申报期间末日3月15日适逢例假日,申报期限顺延至次一工作日,即3月16日)申报销售额与应纳税额,迟至同年4月10日始补办理申报,已逾法定申报期限,虽无应纳税额,惟仍须加徵滞报金新台币(下同)1,200元;甲公司倘迟至同年4月16日始补办理申报者,因已逾申报期限30日,则须加徵怠报金3,000元。 该局提醒,营业人纵当期无销售额,仍应依限申报销售额及统一发票明细表,以免逾期受罚。 https://www.focpa.url.tw/hot_534258.html 营业人不论有无销售额,均应按期申报销售额与营业税额 2026-05-21 2027-05-21
建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105 台北市松山区复兴北路33-1号10楼 https://www.focpa.url.tw/hot_534258.html
建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105 台北市松山区复兴北路33-1号10楼 https://www.focpa.url.tw/hot_534258.html
https://schema.org/EventMovedOnline https://schema.org/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
2026-05-21 http://schema.org/InStock TWD 0 https://www.focpa.url.tw/hot_534258.html

年度将届,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机关或团体(下称机关团体)用於与其创设目的有关活动之支出,如低於基金每年孳息及其他各项收入60%,且当年度结余款超过新台币50万元,须就该结余款编列使用计画,报经主管机关查明同意,当年度结余款始符合「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机关或团体免纳所得税适用标准」(下称免税标准)第2条第1项第8款规定,免纳所得税。

财政部高雄国税局说明,机关团体编列结余款使用计画应包含使用年度、金额、计画名称及支出内容,使用期间以次年度起算4年内为限,使用计画内容应符合章程所载设立目的或宗旨。机关团体如未能依结余款使用计画执行,依免税标准第2条第4项规定,最迟应於原使用计画期间届满之次日起算3个月内,检附变更后使用计画送主管机关查明同意;变更前、后之使用计画所定结余款使用期间合计仍以4年为限。

该局提醒,机关团体应确实依结余款使用计画执行,并留意最后使用年限,若未依使用计画使用完竣,或支用有不符合免税标准相关规定者,稽徵机关将就当年度全部结余款补徵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