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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年终尾牙以购入商品酬劳员工或馈赠客户,开立统一发票规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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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105 台北市松山区复兴北路33-1号10楼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营业人如因销售货物或劳务衍生收取之赔偿款或违约金,属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以下简称营业税法)课税范围,应依规定开立统一发票并报缴营业税。 该局说明,依营业税法第1条及第16条第1项规定,在中华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劳务及进口货物,均应依法课徵营业税;而营业人销售货物或劳务之销售额,为营业人销售货物或劳务所收取之全部代价,包括营业人在货物或劳务之价额外收取之一切费用。因此,营业人收取之赔偿款或违约金,应否开立统一发票并报缴营业税,应视是否因销售货物或劳务产生而定,倘因销售货物或劳务而收取,应依规定开立统一发票,并报缴营业税。反之,该赔偿款或违约金如非因销售货物或劳务而收取,则非属营业税课税范围。 该局举例说明,甲公司出租房屋租金收入新台币(下同)60,000元,因承租人延迟支付租金而遭加收违约金30,000元,该违约金系因出租房屋而收取,属销售额范围,应依规定开立统一发票并报缴营业税。惟甲公司仅开立租金收入销售额57,143元及营业税额2,857元之统一发票,经该局以其漏报违约金销售额28,571元,核定补徵营业税额1,429元并处以罚锾。 该局提醒,营业人如有因销售行为而收取之赔偿款或违约金,系属营业税课税范围,应依规定开立统一发票并报缴营业税,若有涉及漏报销售额等违章情形,凡在未经检举,未经税捐稽徵机关或财政部指定之调查人员进行调查前,依税捐稽徵法第48条之1规定自动补报及补缴所漏税额者,可加息免罚。 https://www.focpa.url.tw/hot_526105.html 营业人因销售货物或劳务收取赔偿款或违约金应开立统一发票并报缴营业税 2025-11-18 2026-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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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年终举办岁末尾牙活动,以购入原供销售之商品且将其进项税额申报扣抵销项税额,嗣转供员工摸彩使用应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下称营业税法)第3条第3项第1款以产制、进口、购买供销售之货物转供营业人自用或无偿移转他人所有视为销售货物之规定,开立统一发票及报缴营业税。

财政部高雄国税局表示,营业人以原供销售之商品酬劳员工或馈赠,倘该商品购入时,系以进货或有关损费科目入帐,其所支付进项税额已申报扣抵销项税额者,因为该商品的用途已转作酬劳员工、交际应酬使用而无偿移转,应视为销售货物,按时价开立统一发票。前述自行开立之统一发票扣抵联所载明之税额,依营业税法第19条第1项规定,不得申报扣抵销项税额;惟如该商品於购入时已决定供作酬劳员工、交际应酬使用,进项税额并未申报扣抵销项税额者,则无偿移转该商品时,免视为销售货物并免开立统一发票。

该局举例说明,辖内甲公司买进原供销售商品-电暖器10台,进货成本新台币(下同)10,000元,进项税额500元,进货时已申报扣抵销项税额;年终尾牙时甲公司决定将该10台电暖器作为摸彩赠品酬劳员工,则应按时价开立以自己为买受人之统一发票。又甲公司另购买5组餐具6,000元作为赠送客户礼品,因购入时已决定作交际之用途,所支付进项税额并未申报扣抵销项税额,则於馈赠此礼品时,免视为销售及开立统一发票。

该局特别提醒,营业人酬劳员工或交际馈赠客户商品时,应特别注意该商品於购入时,如有将支付之进项税额申报扣抵销项税额,应於无偿移转时,依时价开立统一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