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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资营利事业变更负责人其货物之移转应开立统一发票报缴营业税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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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105 台北市松山区复兴北路33-1号10楼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房东因房客提前退租而以押金扣抵应收之违约金属其他所得,应於取得年度合并当年度各类所得,办理个人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 该局说明,个人出租不动产向房客收取押金,嗣后因房客提前退租,而以押金扣抵应收取之违约金,核属所得税法第14条第1项第10类规定之其他所得,应合并该年度之综合所得,申报纳税。 该局举例说明,甲君於113年1月与房客乙君签订期间为1年之租赁契约,每月租金新台币(下同)30万元,甲君并依约向乙君收取1个月押金30万元,惟乙君於同年6月因外派至国外工作而提前解约,甲君依租赁契约向乙君收取1个月租金金额之违约金,并以押金扣抵。嗣该局查核发现,甲君办理113年度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时,漏未申报该笔所得,除核定补徵所漏税额外,并依所得税法第110条规定,按所漏税额处2倍以下罚锾。 该局提醒,民众如有各类所得漏未申报情事,在未经检举、未经税捐稽徵机关或财政部指定调查人员进行调查前,自动向户籍所在地稽徵机关补报并补缴所漏税款,可依税捐稽徵法第48条之1规定,加计利息免予处罚。 https://www.focpa.url.tw/hot_529073.html 房东因房客提前退租而没收之押金属其他所得,应於取得年度申报综合所得税 2026-01-16 2027-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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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独资营利事业变更负责人时,原负责人将存货及固定资产移转与新负责人,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规定, 为销售货物,应开立统一发票并申报缴纳营业税。

该局说明,独资组织虽以商号名义对外营业,惟实际上仍属个人之事业,权利义务主体为独资经营之自然人,故负责人变更时,因权利主体变更,其移转存货及固定资产之所有权与新负责人,应开立统一发票交付与新商号,另应於转让日起15日内申报缴纳营业税。至新商号取得该统一发票所支付之进项税额,可依规定申报扣抵其销项税额。

该局举例说明,甲君将其独资商号A让渡与乙君,并移转存货及固定资产金额合计新台币(下同)525万元,应依其价格开立销售额500万元、税额25万元及买受人为A商号之统一发票交付与乙君,并於转让日起15日内报缴税款;乙君取得该统一发票,可依规定就其支付之进项税额,申报扣抵其经营A商号之销项税额。

该局提醒,独资营业人如於变更负责人时有未依规定开立统一发票情形者,於未经检举、未经稽徵机关或财政部指定之调查人员进行调查前,自动向所辖稽徵机关补申报并补缴所漏税款,可依税捐稽徵法第48条之1规定,加计利息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