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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尾牙、春酒活动取得进项凭证所支付之营业税税额不得申报扣抵销项税额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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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105 台北市松山区复兴北路33-1号10楼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营业人当期销项税额扣抵进项税额后之余额,为当期之应纳或溢付税额,因此不论有无销售额均应申报,其有溢付税额时始可留抵或退还。 该局说明,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第35条第1项规定,营业人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不论有无销售额,应以每2月为1期,於次期开始15日内,填具规定格式之申报书,检附退抵税款及其他有关文件,向主管稽徵机关申报销售额、应纳或溢付营业税额。其有应纳税额者,应先向公库缴纳后,再行申报。 该局举例说明,甲公司115年1至2月因销售额为0元,漏未於法定申报期限内(因本期申报期间末日3月15日适逢例假日,申报期限顺延至次一工作日,即3月16日)申报销售额与应纳税额,迟至同年4月10日始补办理申报,已逾法定申报期限,虽无应纳税额,惟仍须加徵滞报金新台币(下同)1,200元;甲公司倘迟至同年4月16日始补办理申报者,因已逾申报期限30日,则须加徵怠报金3,000元。 该局提醒,营业人纵当期无销售额,仍应依限申报销售额及统一发票明细表,以免逾期受罚。 https://www.focpa.url.tw/hot_534258.html 营业人不论有无销售额,均应按期申报销售额与营业税额 2026-05-21 2027-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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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人年节前后举办尾牙或春酒活动,取得之场地租金、餐饮、表演费支出及购买摸彩奖品等相关进项税额,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以下简称营业税法)第19条第1项第4款规定,不得申报扣抵销项税额

财政部高雄国税局表示,营业人举办尾牙、春酒活动取得相关进项凭证,属酬劳员工之货物或劳务,该等凭证所含之税额依规定不得申报扣抵销项税额;营业人若是将原购入备供销售之货物,转作员工摸彩奖品使用,且该货物所支付之进项税额已申报扣抵销项税额者,依营业税法第3条第3项第1款及同法施行细则第19条第1项第1款规定,视为销售货物,应按时价开立统一发票。

该局举例说明,甲公司购入10台咖啡机作为尾牙摸彩奖品,取得统一发票销售额新台币(下同)200,000元及进项税额10,000元,依规定不得申报扣抵销项税额,嗣於摸彩赠送员工时,免视为销售货物并免开立统一发票。又甲公司另将进货原供销售之5台平板电脑,转作员工尾牙摸彩奖品,因其购买时所支付之进项税额已申报扣抵销项税额,则甲公司应依时价开立买受人为甲公司之统一发票,该统一发票之税额不得扣抵销项税额。

该局提醒,营业人如有误将酬劳员工货物、劳务之进项税额申报扣抵,或有应视为销售货物却漏未开立统一发票之情形,依税捐稽徵法第48条之1规定,在未经检举、未经稽徵机关或财政部指定之调查人员进行调查前,主动向税捐稽徵机关补报及补缴所漏税额,可加计利息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