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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人因销售货物或劳务而取得之违约金应开立统一发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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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105 台北市松山区复兴北路33-1号10楼
营利事业承包工程应於完工时计算工程损益,而完工日期之认定,营利事业所得税查核准则已有明确规定,不得自行任意选择列报的年度。财政部南区国税局表示,依营利事业所得税查核准则第24条第4项规定,营利事业承包工程之完工,系指实际完工而言,实际完工日期之认定,应以承造工程实际完成交由委建人受领之日期为准,如上揭日期无法查考时,其属承造建筑物工程者,应以主管机关核发使用执照日期为准,其属承造非建筑物之工程者,应以委建人验收日期为准。该局举例说明,甲公司为营造业,111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结算申报,列报承揽兴建乙公司厂房为未完工程,惟依该局搜集资料显示,乙公司厂房已於111年10 月取得主管机关所核发之使用执照,虽然甲公司主张该工程於112年7月始完成验收,但未能提供实际交付乙公司使用之证明文据,且乙公司出具之验收证明单亦记载竣工日期为111年10月,该局乃依上开规定以主管机关核发使用执照日期,即111年10月认定为实际完工日期,并核定调增营业收入及课税所得。该局提醒,营利事业承包工程,有关完工日期认定,应依规定按其工程种类,取得足以认定完工日期相关事证供稽徵机关核认,以免因认列年度错误,而遭稽徵机关调整补税。 https://www.focpa.url.tw/hot_508425.html 营利事业承包工程不得任意选择损益认列年度 2025-01-07 2026-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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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营业人因销售货物或劳务而取得之违约金,应开立统一发票并报缴营业税。

  该局说明,在中华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劳务及进口货物,应依规定课徵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且销售额系指营业人为销售货物或劳务,而收取之全部代价,包括营业人在货物或劳务之价款外收取之一切费用。

  该局举例说明,甲公司於110年8月与乙公司签订承揽契约,承揽乙公司某土地的开挖工程,嗣乙公司於110年11月片面提前解除契约,遂依据承揽契约约定支付甲公司新台币100万元违约金,该违约金系属甲公司销售劳物之销售额范围,甲公司应依规定开立统一发票报缴营业税。

  该局提醒,营业人之收入应否开立统一发票报缴营业税,应以该收入是否与销售货物或劳务有关为依据,如系属销售货物或劳务有关之收入,均应依规定开立统一发票报缴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