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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有保險理賠之醫藥及生育費不得再列舉扣除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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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05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33-1號10樓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房東因房客提前退租而以押金扣抵應收之違約金屬其他所得,應於取得年度合併當年度各類所得,辦理個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 該局說明,個人出租不動產向房客收取押金,嗣後因房客提前退租,而以押金扣抵應收取之違約金,核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10類規定之其他所得,應合併該年度之綜合所得,申報納稅。 該局舉例說明,甲君於113年1月與房客乙君簽訂期間為1年之租賃契約,每月租金新臺幣(下同)30萬元,甲君並依約向乙君收取1個月押金30萬元,惟乙君於同年6月因外派至國外工作而提前解約,甲君依租賃契約向乙君收取1個月租金金額之違約金,並以押金扣抵。嗣該局查核發現,甲君辦理11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漏未申報該筆所得,除核定補徵所漏稅額外,並依所得稅法第110條規定,按所漏稅額處2倍以下罰鍰。 該局提醒,民眾如有各類所得漏未申報情事,在未經檢舉、未經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自動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可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加計利息免予處罰。 https://www.focpa.url.tw/hot_529073.html 房東因房客提前退租而沒收之押金屬其他所得,應於取得年度申報綜合所得稅 2026-01-16 2027-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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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列報之醫藥及生育費用中受有保險理賠部分,依據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2目第3小目但書規定不得列舉扣除。舉例說明:某甲列舉之醫藥及生育費中,其配偶有一筆支付與高雄醫學院附屬醫院8萬元的醫藥費用,但該筆醫療費用已受有5萬元的保險理賠,則該筆醫藥費用僅得列舉扣除3萬元(8萬元醫藥費用-受理賠5萬元)。

該局進一步說明,納稅義務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之醫藥和生育費用,以付與公立醫院、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或經財政部認定其會計紀錄完備正確的醫院者為限。惟非屬醫療性質之支出,如美容及健康檢查費用與接受治療無因果關係者,皆不得列舉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