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1
最新資訊
2
稅務新聞
3
小規模營業人給付所得時負責人需依規定扣繳稅款及辦理扣(免)繳憑單申報4
https://www.focpa.url.tw/ 建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建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05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33-1號10樓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為促進營利事業以盈餘進行實質投資,依據產業創新條例第23條之3規定,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自辦理107年度未分配盈餘加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起,因經營本業或附屬業務所需,於當年度盈餘發生年度之次年起3年內,以該盈餘興建或購置供自行生產或營業用之建築物、軟硬體設備或技術,實際支出金額之合計數達新臺幣(下同)100萬元者,該投資金額得列為當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減除項目。 該局舉例說明,甲公司110、111及112年度未分配盈餘分別為150萬元、170萬元及180萬元。為增加產能,甲公司於113年8月1日支付定金50萬元訂購機器設備1台,並於113年10月31日交貨並支付尾款450萬元,因該設備投資金額500萬元之實際支付日係於113年度,110、111及112年度之盈餘如於113年度進行實質投資,皆符合盈餘發生年度之次年起3年內之規定,故該購置之機器設備支出金額可於110、111及112年度未分配盈餘中減除,甲公司應於完成投資之日(即113年10月31日)起1年內,填具更正後110及111年度之未分配盈餘申報書,分別將150萬元及170萬元列為計算110及111年度未分配盈餘減除項目,及申請退還溢繳稅款;至甲公司以112年度未分配盈餘180萬元購置機器設備部分,應於辦理112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時,直接列為計算未分配盈餘減除項目。同時,各該年度皆應填寫「適用產業創新條例第23條之3未分配盈餘實質投資明細表」(即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租稅減免附冊第A30頁,填表範例詳如附表),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供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審查。 該局提醒,營利事業實質投資之建築物、軟硬體設備或技術,如係以多年度之未分配盈餘購置者,於辦理未分配盈餘申報或更正申報時,除應正確填寫各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書減除金額外,尚須填寫「適用產業創新條例第23條之3未分配盈餘實質投資明細表」,以免影響適用租稅優惠之權益。 https://www.focpa.url.tw/hot_513130.html 營利事業實質投資列為未分配盈餘減除項目 2025-04-22 2026-04-22
建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05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33-1號10樓 https://www.focpa.url.tw/hot_513130.html
建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05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33-1號10樓 https://www.focpa.url.tw/hot_513130.html
https://schema.org/EventMovedOnline https://schema.org/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
2025-04-22 http://schema.org/InStock TWD 0 https://www.focpa.url.tw/hot_513130.html

小規模營業人(即俗稱小店戶)年度中如有給付薪資、租金或其他各類所得時,其負責人為扣繳義務人,應依所得稅法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之規定扣繳稅款及辦理扣(免)繳憑單申報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說明,有免用統一發票之小規模營業人,常誤認其稅捐都是由國稅局核定開徵,沒有稅法上應自行主動辦理的申報義務,以致於給付租金、薪資或其他各類所得時,未依規定扣繳稅款或辦理扣(免)繳憑單申報。

該局舉例說明,張小姐112年向居住在國內的李先生承租店面開設小吃店,該店面因規模狹小,交易零星,每月銷售額未達新臺幣(下同)20萬元,經國稅局核定為免用統一發票小規模營業人,小吃店每月租金25,000元,張小姐每月給付租金給李先生(居住者)時,應依規定之扣繳率10%扣取稅款2,500元(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2,000元者,免予扣繳),於次月10日前將上個月所扣稅款,填寫各類所得扣繳稅額繳款書向國庫繳納,並於113年1月底前將上一年內全年給付租金及扣繳稅款數額,開立扣繳憑單向國稅局辦理扣繳申報。

該局提醒,112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股利憑單、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申報期間為113年1月1日起至同年1月31日止,憑單申報可採人工、媒體及網路方式,其中網路申報快速便捷,於申報期間內全日24小時均可上網辦理,例假日亦能照常申報,扣繳義務人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s://tax.nat.gov.tw)下載112年度「各類所得憑單(含信託)資料電子申報系統」軟體並完成安裝,即可進行憑單申報作業,請尚未辦理申報之扣繳義務人儘早利用網路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