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1
最新资讯
2
税务新闻
3
个人间买卖房地,买受人因出卖人违约而经法院判决受领之违约金,应申报缴纳综合所得税。4
https://www.focpa.url.tw/ 建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建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105 台北市松山区复兴北路33-1号10楼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为协助纳税义务人因美国对等关税政策影响,无法於规定缴纳期间内一次缴清税捐,财政部提供税捐协助措施,纳税义务人得申请免加计利息延期或分期缴纳税捐,延期最长1年,分期最长可达3年(36期)。该局说明,依税捐稽徵法第26条及财政部114年4月17日发布「税捐稽徵机关受理纳税义务人因美国对等关税政策影响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税捐审核原则」规定,纳税义务人倘经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因应美国对等关税政策提供协助措施、营利事业收入减少或个人被减薪、非自愿离职、工作日减少或其他情形,致不能一次缴清税捐者,皆可提出申请,国税局受理后将秉持从速、从宽、从简原则,尽速审理回复。该局进一步说明,适用税目包含综合所得税、房地合一所得税、营利事业所得税、营业税、货物税、菸酒税、特种货物及劳务税,纳税义务人可使用凭证或透过所得税电子结算申报及缴税系统连结至财政部税务入口网(https://www.etax.nat.gov.tw)以「线上申办」方式申请,或自财政部税务入口网下载「因美国『对等关税』政策影响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税捐申请书」,填妥后连同相关证明文件向所辖国税局所属分局、稽徵所临柜申请或邮寄申请。该局提醒,受美国对等关税政策影响而无法於规定缴纳期间一次缴清税捐的纳税义务人,务必在规定的缴纳期限内,向所辖国税局所属分局、稽徵所提出延期或分期缴纳的申请。 https://www.focpa.url.tw/hot_516028.html 受美国对等关税政策影响,纳税义务人可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税捐 2025-05-26 2026-05-26
建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105 台北市松山区复兴北路33-1号10楼 https://www.focpa.url.tw/hot_516028.html
建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105 台北市松山区复兴北路33-1号10楼 https://www.focpa.url.tw/hot_516028.html
https://schema.org/EventMovedOnline https://schema.org/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
2025-05-26 http://schema.org/InStock TWD 0 https://www.focpa.url.tw/hot_516028.html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个人买受房地,因出卖人违约,经法院判决而由买受人受领之违约金,核属所得税法第14条第1项第10类之其他所得,买受人应以该项收入额减除相关成本及必要费用后之余额为所得额,申报缴纳综合所得税。

该局举例说明,甲君108年1月与乙君约定以新台币(下同)3,000万元向乙君购买台北市房地,旋即给付签约金300万元,事后乙君认为买卖价金过低而反悔不卖,并拒绝支付买卖合约所约定之违约金300万元,甲君乃向法院提起诉讼,109年1月经法院判决确定乙君除应返还甲君支付之签约金300万元外,另应支付违约金300万元,乙君依判决结果於109年2月支付甲君上开违约金额,惟甲君收取后未将收受之款项并入其109年度综合所得税申报,经该局查获,遂将该笔违约金扣除相关诉讼等费用30万元后之余额270万元,计入甲君109年度综合所得总额,除补徵税额外,并依所漏税额处2倍以下罚锾。

该局呼吁,民众买卖房地,因一方违约,而经法院判决所受领之违约金,扣除相关成本及必要费用后,依法应申报当年度综合所得税,如有短漏报所得情事,凡未经检举、未经税捐稽徵机关或财政部指定之调查人员进行调查,自动向税捐稽徵机关补报并补缴税款者,依税捐稽徵法第48条之1规定,可加息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