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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疫情影响之扩大书面审核营利事业,109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申报注意事项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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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105 台北市松山区复兴北路33-1号10楼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被继承人如为经常居住中华民国境内之中华民国国民,其配偶、直系血亲卑亲属、父母、受其扶养兄弟姊妹及祖父母等亲属,享有遗产及赠与税法第17条第1项第1款至第5款之扣除额,但抛弃继承权者,依同法条第2项规定,不得扣除。该局指出,依遗产及赠与税法第17条及第18条规定,114年遗产税免税额新台币(下同)13,330,000元,配偶扣除额5,530,000元、成年之直系血亲卑亲属扣除额每人560,000元、父母扣除额每人1,380,000元,配偶、直系血亲卑亲属及父母如为重度以上身心障碍者,每人加扣扣除额6,930,000元,受其扶养之兄弟姊妹及祖父母每人560,000元及丧葬费扣除额1,380,000元。实务上常有继承人间协议遗产由部分继承人继承,其余继承人办理抛弃继承,惟若继承人抛弃继承权,即不得扣除抛弃继承者之亲属扣除额。该局举例说明,某甲为经常居住中华民国境内之国民,114年1月1日死亡时遗有配偶乙及成年儿子丙2人,遗产总额为22,000,000元,依不同情况计算遗产税额如下:(一)继承人自行协议分割遗产(皆继承):遗产总额为22,000,000元-免税额13,330,000元-配偶扣除额5,530,000元-成年之直系血亲卑亲属扣除额560,000元-丧葬费扣除额1,380,000元=遗产净额1,200,000元。遗产净额1,200,000元×税率10%=应纳遗产税额120,000元。(二)配偶乙抛弃继承由儿子丙单独继承:遗产总额为22,000,000元-免税额13,330,000元-成年之直系血亲卑亲属扣除额560,000元-丧葬费扣除额1,380,000元=遗产净额6,730,000元。遗产净额6,730,000元×税率10%=应纳遗产税额673,000元。依上述分析,本案配偶若抛弃继承,须多缴遗产税553,000元(673,000元-120,000元)。该局提醒,继承人於抛弃继承前可考虑透过自行协议分割遗产方式将被继承人所遗之财产进行分配,可适用亲属扣除额,减轻遗产税之负担。 https://www.focpa.url.tw/hot_521232.html 协议分割遗产与抛弃继承,遗产税负大不同 2025-08-14 2026-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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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适用「109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结算申报案件扩大书面审核实施要点」(以下简称109年度扩大书审要点)办理营利事业所得税结算申报之营利事业,如受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疫情影响,致109年度营业收入净额较108年度减少达30%(营业期间不满一年者,按其实际营业月份相当全年之比例换算全年营业收入净额计算)者,其於适用109年度扩大书审要点之纯益率标准时,免事前申请(惟应於「损益及税额计算表」右下方之「附注八、□」打「✓」),即得就109年度扩大书审纯益率标准按80%计算。惟帐载结算纯益率高於扩大书审纯益率标准按80%计算者,仍应依帐载结算纯益率申报缴纳税款。

  该局说明,采前揭计算方式者,如同时符合开立电子发票奖励措施,扩大书审纯益率标准得降低1%者,於换算扩大书审纯益率标准时,应先降低1%,再按80%计算。

  该局进一步说明,适用扩大书审之营利事业,因受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疫情影响而自政府领取之免税补助款,应於取得年度帐列其他收入,申报时再自行依法调减该免税之其他收入,并以调减后之营业收入与非营业收入,计算调整后之纯益率,调整后之纯益率如高於扩大书审纯益率标准按80%计算者,仍应依较高之纯益率申报缴纳税款。

  该局提醒,适用扩大书审营利事业,因受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疫情影响而得降低扩大书审纯益率标准者,可依上述举例说明原则,计算申报应采用之纯益率,以免因计算错误而影响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