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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團體編列結餘款使用計畫應注意免稅標準規定4
https://www.focpa.url.tw/ 建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建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05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33-1號10樓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房東因房客提前退租而以押金扣抵應收之違約金屬其他所得,應於取得年度合併當年度各類所得,辦理個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 該局說明,個人出租不動產向房客收取押金,嗣後因房客提前退租,而以押金扣抵應收取之違約金,核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10類規定之其他所得,應合併該年度之綜合所得,申報納稅。 該局舉例說明,甲君於113年1月與房客乙君簽訂期間為1年之租賃契約,每月租金新臺幣(下同)30萬元,甲君並依約向乙君收取1個月押金30萬元,惟乙君於同年6月因外派至國外工作而提前解約,甲君依租賃契約向乙君收取1個月租金金額之違約金,並以押金扣抵。嗣該局查核發現,甲君辦理11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漏未申報該筆所得,除核定補徵所漏稅額外,並依所得稅法第110條規定,按所漏稅額處2倍以下罰鍰。 該局提醒,民眾如有各類所得漏未申報情事,在未經檢舉、未經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自動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可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加計利息免予處罰。 https://www.focpa.url.tw/hot_529073.html 房東因房客提前退租而沒收之押金屬其他所得,應於取得年度申報綜合所得稅 2026-01-16 2027-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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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將屆,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下稱機關團體)用於與其創設目的有關活動之支出,如低於基金每年孳息及其他各項收入60%,且當年度結餘款超過新臺幣50萬元,須就該結餘款編列使用計畫,報經主管機關查明同意,當年度結餘款始符合「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下稱免稅標準)第2條第1項第8款規定,免納所得稅。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說明,機關團體編列結餘款使用計畫應包含使用年度、金額、計畫名稱及支出內容,使用期間以次年度起算4年內為限,使用計畫內容應符合章程所載設立目的或宗旨。機關團體如未能依結餘款使用計畫執行,依免稅標準第2條第4項規定,最遲應於原使用計畫期間屆滿之次日起算3個月內,檢附變更後使用計畫送主管機關查明同意;變更前、後之使用計畫所定結餘款使用期間合計仍以4年為限。

該局提醒,機關團體應確實依結餘款使用計畫執行,並留意最後使用年限,若未依使用計畫使用完竣,或支用有不符合免稅標準相關規定者,稽徵機關將就當年度全部結餘款補徵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