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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廈管理委員會收取公共基金及管理費之孳息是否應扣繳所得稅?4
http://www.focpa.url.tw/ 建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建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05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33-1號10樓
營利事業申報受託代收轉付款項,如無法證明代收轉付間無差額,或取得的憑證買受人未載明是委託人者,其所收款項應列營業收入。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18條之2規定,營利事業受託代收轉付款項,於收取轉付之間無差額,其轉付款項取得之憑證買受人載明為委託人者,得以該憑證交付委託人,免另開立統一發票,並免列入銷售額。前項未取得原始憑證(或影本),或已取得而未依規定保存者,除能證明代收轉付屬實,准予認定外,其所收款項應列為營業收入處理,並依同業利潤標準核計其所得額。 該局舉例說明,A公司承包B公司設備安裝工程,另收取購買設備款500萬元,該筆款項於該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申報在損益及稅額計算表之營業收入調節說明84欄代收款。A公司主張該購買設備款係受B公司委託代收轉付予C公司,惟無法提示佐證資料,依前揭查核準則規定,其所收取購買設備款500萬元應列為營業收入。 http://www.focpa.url.tw/hot_485999.html 營利事業受託代收轉付款項,是否應列入收入課稅 2024-02-29 2025-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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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管委會之成立經管轄主管機關備查,且僅對住戶收取公共基金及相關管理費用,並無任何營利收入,其以管委會名義設立專戶儲存公共基金或管理費用之孳息免扣繳所得稅款。管委會得備齊主管機關核准報備公文書及公寓大廈管理組織報備證明、組織章程或住戶管理規約,向所轄分局、稽徵所申請核發利息所得免扣繳稅款證明。惟除收取管理費之外,如尚有其他營利收入,應依所得稅法第71條規定辦理結算申報。

該局另舉例補充說明,A大廈管委會與他人訂立租賃契約,將大樓外牆、屋頂、陽台出租,其收取之租金收入歸入管委會基金部分,係屬管委會銷售勞務之收入,應依法辦理稅籍登記並課徵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