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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福利委員會提供場地置放販賣機收取租金收入屬銷售勞務收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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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05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33-1號10樓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房東因房客提前退租而以押金扣抵應收之違約金屬其他所得,應於取得年度合併當年度各類所得,辦理個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 該局說明,個人出租不動產向房客收取押金,嗣後因房客提前退租,而以押金扣抵應收取之違約金,核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10類規定之其他所得,應合併該年度之綜合所得,申報納稅。 該局舉例說明,甲君於113年1月與房客乙君簽訂期間為1年之租賃契約,每月租金新臺幣(下同)30萬元,甲君並依約向乙君收取1個月押金30萬元,惟乙君於同年6月因外派至國外工作而提前解約,甲君依租賃契約向乙君收取1個月租金金額之違約金,並以押金扣抵。嗣該局查核發現,甲君辦理11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漏未申報該筆所得,除核定補徵所漏稅額外,並依所得稅法第110條規定,按所漏稅額處2倍以下罰鍰。 該局提醒,民眾如有各類所得漏未申報情事,在未經檢舉、未經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自動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可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加計利息免予處罰。 https://www.focpa.url.tw/hot_529073.html 房東因房客提前退租而沒收之押金屬其他所得,應於取得年度申報綜合所得稅 2026-01-16 2027-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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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為便利員工而提供場地給營業人設置販賣機,如有收取代價或租金,依法要課徵營業稅,且要記得於辦理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將其列為銷售勞務收入計算課稅所得額

該局指出,營利事業依職工福利金條例規定成立之職工福利委員會,如有提供場地給營業人置放販賣機,其所收取之代價或租金為銷售勞務收入,依法應課徵營業稅。另外,銷售貨物或勞務所得,除銷售貨物或勞務以外之收入不足支應與其創設目的有關活動之支出時,得將該不足支應部分扣除外,應依法課徵所得稅。

該局近日查核轄內甲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107年度機關團體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情形,發現帳載收取出租場地給營業人置放自動販賣機之金額計250,000元,該租金收入250,000元為銷售勞務收入,却未依規定報繳營業稅,乃核定予以補徵營業稅及裁罰。本案銷售貨物或勞務以外之收入不足支應與其創設目的有關活動之支出金額計300,000元,故經扣除前揭不足支應數300,000元後,尚無課稅所得,無須繳納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