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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出售適用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範圍的房地,不論有無應納稅額都應依限申報房地交易所得稅4
http://www.focpa.url.tw/ 建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建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05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33-1號10樓
營利事業申報受託代收轉付款項,如無法證明代收轉付間無差額,或取得的憑證買受人未載明是委託人者,其所收款項應列營業收入。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18條之2規定,營利事業受託代收轉付款項,於收取轉付之間無差額,其轉付款項取得之憑證買受人載明為委託人者,得以該憑證交付委託人,免另開立統一發票,並免列入銷售額。前項未取得原始憑證(或影本),或已取得而未依規定保存者,除能證明代收轉付屬實,准予認定外,其所收款項應列為營業收入處理,並依同業利潤標準核計其所得額。 該局舉例說明,A公司承包B公司設備安裝工程,另收取購買設備款500萬元,該筆款項於該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申報在損益及稅額計算表之營業收入調節說明84欄代收款。A公司主張該購買設備款係受B公司委託代收轉付予C公司,惟無法提示佐證資料,依前揭查核準則規定,其所收取購買設備款500萬元應列為營業收入。 http://www.focpa.url.tw/hot_485999.html 營利事業受託代收轉付款項,是否應列入收入課稅 2024-02-29 2025-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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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個人交易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房屋、土地,不論有無應納稅額,皆應辦理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申報。

  該局說明,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自105年1月1日起實施,個人交易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房屋、土地,即屬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適用範圍。不論產生交易所得或損失,也不論有無應納稅額,均應依所得稅法第14條之5規定,於完成房地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算30日內自行填具申報書,並檢附契約書影本及其他相關文件,向申報時之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申報;如有應納稅額者,亦應一併檢附繳款收據。

  該局舉例說明,甲君於109年2月出售移轉其於106年3月間購入之房地,雖經計算後課稅所得為0元,並無應納稅額,甲君仍應於完成該房地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算30日內辦理房地合一所得稅申報。

  該局呼籲,個人交易適用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範圍之房屋、土地,不論有無應納稅額,均應於法定申報期限內按實際成交價格及成本費用申報,以符合所得稅法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