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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提列呆帳損失數不得超過稅法規定之備抵呆帳限額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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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05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33-1號10樓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房東因房客提前退租而以押金扣抵應收之違約金屬其他所得,應於取得年度合併當年度各類所得,辦理個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 該局說明,個人出租不動產向房客收取押金,嗣後因房客提前退租,而以押金扣抵應收取之違約金,核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10類規定之其他所得,應合併該年度之綜合所得,申報納稅。 該局舉例說明,甲君於113年1月與房客乙君簽訂期間為1年之租賃契約,每月租金新臺幣(下同)30萬元,甲君並依約向乙君收取1個月押金30萬元,惟乙君於同年6月因外派至國外工作而提前解約,甲君依租賃契約向乙君收取1個月租金金額之違約金,並以押金扣抵。嗣該局查核發現,甲君辦理11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漏未申報該筆所得,除核定補徵所漏稅額外,並依所得稅法第110條規定,按所漏稅額處2倍以下罰鍰。 該局提醒,民眾如有各類所得漏未申報情事,在未經檢舉、未經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自動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可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加計利息免予處罰。 https://www.focpa.url.tw/hot_529073.html 房東因房客提前退租而沒收之押金屬其他所得,應於取得年度申報綜合所得稅 2026-01-16 2027-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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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表示,依所得稅法規定,營利事業得於年底評估應收帳款及應收票據無法收回之可能性,在應收帳款及應收票據餘額的1%內,估列備抵呆帳限額,增提備抵呆帳並列報本期呆帳損失。但若期末備抵呆帳限額未超過期初備抵呆帳限額,即表示以前年度多估列了呆帳損失,應於申報時將期末減期初備抵呆帳限額之差額數轉列其他收入。

本局舉例說明,某公司10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申報應收帳款及應收票據餘額為114,243,726元,核算本期備抵呆帳限額為1,142,437元(=114,243,726元*1%),減除期初備抵呆帳餘額500,000元,本期提列備抵呆帳及呆帳損失數為642,437元(=1,142,437元-500,000元)。但若期初備抵呆帳餘額為1,500,000元,則本期不得提列呆帳損失外,並應將期末減期初備抵呆帳限額之差額數,沖減備抵呆帳及列報其他收入357,563元(=1,142,437元-1,500,000元)。

本局並提醒,營利事業申報提列呆帳損失數,須注意不得超過稅法規定之備抵呆帳限額,又實際發生呆帳損失金額亦應於發生當年度沖抵備抵呆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