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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虧損年度有投資收益應先抵減虧損後,以餘額盈虧互抵(108-03-04)4
https://www.focpa.url.tw/ 建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建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05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33-1號10樓
營利事業承包工程應於完工時計算工程損益,而完工日期之認定,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已有明確規定,不得自行任意選擇列報的年度。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24條第4項規定,營利事業承包工程之完工,係指實際完工而言,實際完工日期之認定,應以承造工程實際完成交由委建人受領之日期為準,如上揭日期無法查考時,其屬承造建築物工程者,應以主管機關核發使用執照日期為準,其屬承造非建築物之工程者,應以委建人驗收日期為準。該局舉例說明,甲公司為營造業,11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承攬興建乙公司廠房為未完工程,惟依該局蒐集資料顯示,乙公司廠房已於111年10 月取得主管機關所核發之使用執照,雖然甲公司主張該工程於112年7月始完成驗收,但未能提供實際交付乙公司使用之證明文據,且乙公司出具之驗收證明單亦記載竣工日期為111年10月,該局乃依上開規定以主管機關核發使用執照日期,即111年10月認定為實際完工日期,並核定調增營業收入及課稅所得。該局提醒,營利事業承包工程,有關完工日期認定,應依規定按其工程種類,取得足以認定完工日期相關事證供稽徵機關核認,以免因認列年度錯誤,而遭稽徵機關調整補稅。 https://www.focpa.url.tw/hot_508425.html 營利事業承包工程不得任意選擇損益認列年度 2025-01-07 2026-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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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如同時符合公司組織、會計帳冊簿據完備、虧損及申報扣除年度均使用藍色申報書或經會計師查核簽證、如期申報者,得將經稽徵機關核定之前10年內各期虧損,自本年度純益額中扣除,再行計算繳稅。但虧損年度如有依所得稅法第42條規定不計入所得額之投資收益,各該期核定虧損應先減除其投資收益,再以虧損之餘額,自本年度純益額中扣除。

舉例說明,甲公司105年度有所得稅法第42條規定不計入所得額之投資收益30萬元,該年度經本局核定虧損為50萬元;106年度純益額為100萬元,符合所得稅法第39條盈虧互抵規定,甲公司自106年度純益額中扣除105年度核定虧損時,應將不計入所得額之投資收益30萬元,自該年度核定虧損50萬元中抵減後,再以其虧損餘額20萬元,自106年度純益額100萬元扣除。倘甲公司106年度申報扣除105年度核定虧損時,未扣除105年度依所得稅法第42條規定不計入所得額之投資收益,將被調整補稅,並依所得稅法第100條之2規定,自結算申報期限截止之次日起,至繳納補徵稅款之日止,依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按日加計利息,一併徵收。

本局特別提醒,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依所得稅法第39條規定申報扣除前10年核定虧損時,應注意虧損年度有無取得所得稅法第42條規定不計入所得額之投資收益,以免遭補稅並加計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