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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未上市(柜)公司股票,赠与价额算对了吗?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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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营利事业举办全体员工均可参加之员工旅游所支付之费用,不论是否已依法成立职工福利委员会,均免视为员工之所得;但如以现金定额补贴或仅招待特定员工旅游,则应并计受补贴或受招待员工之所得课税。 该局说明,依财政部83年9月7日台财税第831608021号函规定,营利事业如以现金定额补贴或仅招待特定员工旅游所支付之费用,属对员工之补助,若已成立职工福利委员会者,应认属各该员工之其他所得,并由该职工福利委员会向所辖税捐稽徵机关申报免扣缴凭单;至补助金额超过职工福利金动支标准部分,确由营利事业负担者,或未成立职工福利委员会者,营利事业应合并员工薪资所得扣缴所得税。 该局举例,甲公司未成立职工福利委员会,於114年10月举办员工国外旅游,针对114年上半年度业绩达成率高於责任目标10%以上之员工,补助旅游费用1万元,则甲公司对符合特定条件员工给予之补助,应并计员工之薪资所得扣缴所得税。 该局提醒,营利事业等组织举办员工旅游所支付之费用,请留意前述规定,如有应视为员工之其他所得或薪资所得情形,扣缴单位应依规定申报扣(免)缴凭单。 https://www.focpa.url.tw/hot_531737.html 营利事业员工旅游补助费用,应留意是否并计员工薪资所得扣缴所得税 2026-03-24 2027-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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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个人赠与未上市、未上柜且非兴柜公司〔下称未上市(柜)公司〕股票时,应以赠与日该公司之资产净值估价计算赠与税。

该局说明,个人赠与未上市(柜)公司股票,其赠与财产价额之计算,依遗产及赠与税法施行细则第29条规定,以赠与日公司之资产净值(即公司资产负债表资产总额与负债总额之差额)估定;若公司资产中之土地或房屋,其帐面价值低於赠与日公告土地现值或房屋评定标准价格,应依公告土地现值或房屋评定标准价格调整估价;另公司如持有上市、上柜或兴柜有价证券,则应依赠与日上市、上柜有价证券收盘价或兴柜股票加权平均成交价调整估价,凭以计算调整后资产净值,再行核算每股净值,计算赠与价额。

该局举例说明,父亲甲君於115年2月间赠与未上市(柜)A公司股票120,000股予子乙君,自行依A公司帐面价值计算申报每股资产净值新台币(下同)20元,赠与总额240万元,无应纳税额。经该局查核,A公司之投资项目中有早期购入大笔台积电股票,帐面价值远低於赠与日收盘价,经该局依赠与日之收盘价调整估价后,重新估算该公司於赠与日之每股净值为30元,核定赠与价额360万元,甲君应缴赠与税11.6万元〔(360万元-免税额244万元)×10%〕。

该局提醒,个人赠与未上市(柜)公司股票,於计算赠与日之公司资产净值时,应留意税法相关规定,以正确计算赠与价额。